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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主下料凭感觉 亚硝酸盐超标150倍受审鞠躬道歉 一岁多的女童小文(化名)吃了几块炸鸡,不幸中毒身亡。出售炸鸡的食品店店主张继存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被检方提起公诉。昨天,丰台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小文的父母赶到法院,小文的母亲提起死去的孩子痛哭流涕。被告人张继存当庭向被害人家属鞠躬道歉。 案情回顾 孩子死于亚硝酸盐中毒 案发前,河南人张继存在丰台汾庄市场无照经营鸡肉食品店。今年4月21日下午,小文的母亲朱女士与孩子的姑姑从该食品店买了7元的炸鸡。两人回家后食用了炸鸡。小文的姑姑撕开炸鸡,给小文喂了几块吃。 “没想到,我的孩子就么死了。”提起死去的孩子,朱女士忍不住哭了。她哭着说,过了半个小时,小文嘴唇发紫,不停哭闹起来,她以为孩子冻着了,给孩子加了一件衣服。可是,孩子还是哭个不停,她打电话叫回丈夫,把孩子送到医院救治。她也发生了呕吐。 当天晚上,小文经抢救无效死亡。朱女士说,医生说孩子是亚硝酸盐中毒死亡,怀疑有人投毒。小文的父母向警方报案,张继存被抓获归案。经检测,造成女童死亡的原因是炸鸡中亚硝酸盐严重超标,超过国家标准150多倍。 庭审现场 不知用量 下料“凭感觉” 在庭审中,33岁的张继存交代说,今年春节过后,他开始在汾庄市场经营鸡肉食品店,卖炸鸡腿、炸鸡块等熟食,他每天中午去进货,到家后开始腌制鸡肉,放入盐、味精等调料,大约100斤肉,加入一小勺亚硝酸钠。 “我放入食品添加剂亚硝酸钠,是为了让肉熟得快,颜色也好看。”张继存说,他从事这个行业有两年了,是跟一个老乡学的制作方法,他一直这么腌肉,从来没有客人说吃炸鸡出了问题。他还对法官说:“我没有出售过剩下来的炸鸡。我和家人也吃了炸鸡,还包括我的孩子。” 张继存承认,他从市场上买来食用亚硝酸钠,但他不知道国家规定亚硝酸钠给人的用量是多少,他用女儿吃饭的小勺放亚硝酸钠,没有称过所放的一小勺亚硝酸钠是多少。法官问,“你凭什么确定勺子里的亚硝酸钠用量?”“凭感觉。”张继存的回答让在场的人都很吃惊。 “出去后卖血也要还债” 小文父母当庭提出民事索赔66万多元,他们请求法院严惩店主。“我不知道我是不是有罪,如果法院判我有罪,我愿意承担责任。”张继存说,他每月收入大约3000元,可是家里没有积蓄,所以没钱赔给死者家属。不过,他表示,“我出去后,就是卖血也要给死者家属还债。” 公诉人认为,张继存在经营食品过程中,过量使用食用亚硝酸钠,导致一人中毒死亡,应当以过失致人死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公诉人建议对张继存判处有期徒刑二年至三年。 然而,张继存的辩护人为其做无罪辩护。这位辩护人表示,亚硝酸盐是符合法律规定的食品添加剂,被告人张继存使用亚硝酸盐的行为是合法的。对于被告人使用亚硝酸盐是否过量致人死亡,还有待查证。因为死者小文当天还吃了 饺子、红薯等食物,这些东西是否含有亚硝酸钠,并没有进行检验,对被告人指控犯过失致人死亡罪证据不足。张继存的辩护人向法院申请对死者食用的其他食品进行鉴定。 在庭审最后,张继存起身向被害人家属鞠躬道歉。他口里念叨说:“我没有想害死孩子,我没有想到会发生这样的事。”法院没有当庭宣判。 庭后追访 小文父亲:孩子照片都扔了 庭后,小文父亲告诉记者,事发后,他家人都陷入了悲痛之中,妻子晚上睡觉经常做噩梦。小文的父亲还说,他和妻子看到孩子的照片就会很难过,妻子已经再次怀孕,为了 不影响妻子,他把孩子的照片都丢了。“我最担心的是她肚子里的孩子有没有事。”小文父亲说,事发时,妻子吃了炸鸡,也有中毒呕吐症状。 被告人:永远不再做炸鸡了 记者:你知道有孩子吃炸鸡死了,有什么反应? 张继存:我很害怕,我的小孩也吃过炸鸡。 记者:你对自己的行为有什么看法? 张继存:我很惭愧,我这么做,太不道德了。 记者:你对死者父母有什么要说的吗? 张继存:低头不语(叹了口气)。 记者:你现在后悔吗? 张继存:我很后悔,我出去后永远不会再做炸鸡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