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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上市公司社会责任建设 打造中国蓝筹股主板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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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3 10:36:2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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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既是经济主体也是道德实体。企业对社会责任的认识和履行不仅反映了企业的境界,更影响着社会的进步和发展。“企业社会责任”这个概念自上世纪20年代由西方发达国家提出后,被不断地重新定义。最为普遍的观点认为,企业应该对每一个利益相关者都承担相应的经济、法律、伦理和慈善责任。改革开放后,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日益深入,我国企业的社会责任意识开始觉醒,但由于对经济利益的极大追求,企业缺乏实现可长期持续发展的战略气度和胸怀,承担社会责任的意识相对淡薄。自20世纪末起,经济发展带来的诸多社会和环境问题日益凸显,政府和社会对企业社会责任问题有了更深入的认识,境内外学术机构和舆论媒体也对企业社会责任予以了高度关注。在此背景下,企业社会责任已成为中国企业在持续发展中不可回避的重要战略选择。

长期以来,上海证券交易所着眼于建设中国蓝筹股主板市场,积极发挥对企业践行社会责任的引导与监督作用,从两个层面开展了推进上市公司社会责任的工作。一个层面是从信息披露监管的角度,制定相应的规则和指引,引导上市公司在信息披露要求的框架内落实其社会责任工作;另一个层面是从社会责任价值投资的角度,通过一定的机制彰显社会责任的价值,提高上市公司承担社会责任的积极性,引导投资者发现社会责任表现良好的上市公司的投资价值。

推进沪市上市公司披露

社会责任报告

2008年以来,上交所在推动上市公司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方面制定了一系列规则。2008年5月14日,上交所发布了《关于加强上市公司社会责任承担工作暨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指引〉的通知》,倡导上市公司承担社会责任,促进社会、环境和经济可持续发展,披露社会责任报告和环境保护信息。同年12月31日,上交所发布《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08年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要求在本所上市的三类公司必须披露履行社会责任的报告。这三类公司分别是“上证公司治理板块”样本公司、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的公司以及金融类公司。同时,上交所鼓励有条件的公司披露社会责任报告,鼓励上市公司在社会责任报告中披露“每股社会贡献值”并聘请第三方验证公司履行社会责任的情况。上交所的以上两个通知,一个发布于5·12汶川大地震后的第三天,一个发布于全球金融危机爆发之时,对于鼓励上市公司在非常时期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有着重大意义。自2008年起,上交所已经连续三年要求前述三类上市公司披露其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今年年中,我们完成了对2010年度上市公司社会责任报告披露情况的分析。从数据上看,2010年度,必须披露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三类公司,分别是“上证公司治理板块”样本公司241家、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的公司56家以及金融类公司28家。扣除重复计算后,共有275家公司应披露2010年度社会责任报告。另外,沪市上市公司中有52家公司自愿披露了其社会责任报告。合计,共有327家沪市上市公司披露了2010年度社会责任报告,比2009年度的318家增加了9家。

在327家披露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公司中,有92家公司披露了2010年度公司每股社会贡献值,比2009年度的88家增加了4家;有15家公司聘请中介机构对年度社会责任报告进行审验。

从总体情况看,本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披露情况已基本趋于稳定,各公司社会责任报告编制的形式和内容质量都有所提高。“全球报告倡议组织”推广的可持续发展报告指南已为许多公司所借鉴。具体而言,2010年度沪市上市公司社会责任报告的披露,有以下几个值得注意的方面。

(一)社会贡献值的计算。上海证券交易所在2008年5月14日发布的《关于加强上市公司社会责任承担工作暨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指引〉的通知》中,首次提出了“每股社会贡献值”的概念及其计算方法。

社会责任的量化问题是个世界性的难题。目前世界各国关于社会责任的披露尚处于定性披露阶段。社会责任的评价指标主观性较强。上海证券交易所在社会责任指引中率先进行探索,要求公司披露“每股社会贡献值”。“每股社会贡献值”指标是对“每股收益”指标的一个必要的和有益的补充,是继上市公司目标由“股东权益最大化”进一步上升为“利益相关者利益最大化”之后业绩评价指标的新发展。

“每股收益”主要衡量上市公司为股东创造的剩余价值,是“利润表”的“最后一行”。在计算“每股收益”过程中,扣除了:

(1)公司为债权人(银行等)创造的价值——利息;

(2)公司为政府创造的价值——各项税费;

(3)公司为员工创造的价值——员工薪酬;

(4)公司为社会公益创造的价值——各项捐赠;

(5)公司为破坏环境支付的补偿——排污费等。

我们可以换一个角度看利润表:

利润表项目

换一个角度看利润表

一、营业收入

为客户、消费者创造的价值

减:营业成本

为供应商、员工创造的价值

营业税金及附加

为政府创造的价值

销售费用

管理费用

为员工、环境治理创造的价值

财务费用

为债权人(银行等)创造的价值

加:营业外收入

减:营业外支出

为社会公益创造的价值

三、利润总额

减:所得税费用

为政府创造的价值

四、净利润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为母公司股东创造的价值

少数股东损益

为少数股东创造的价值

五、每股收益:

为全部股东创造的价值

从2010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披露来看,沪市上市公司中有92家公司披露了每股社会贡献值,其计算方法均按前述通知列示的方法进行,基本的计算公式为:每股社会贡献值=(每股收益+税收+员工工资+借款利息+对外捐赠-环境成本(扣减排污费后的净额))/公司总股本。

从各公司按前述公式得出的数据来看,差异较大,最高值11.20元(兴业银行,601166),最低值0.20元(中科英华,600110);尤其各家公司对其环境成本的计算缺少可比性,多数公司将其环境成本设定为0值。可以设想,在缺少规则指引的情况下,上市公司缺乏向社会公开其持续经营中的环境资源消耗的意愿。我们下一步正考虑进一步完善环境成本的量化方式,基本方向是在国家环保部等部门的指导下,分行业确定系数,并考虑产值等因素,以指导公司相对准确地确定其环保成本。

(二)第三方审验或鉴证。在327份社会责任报告中,有15家公司邀请了第三方中介机构对其编制的社会责任报告进行了审验或鉴证,另有一些公司邀请行业或者社会责任方面的专家就其社会责任报告发表了专项意见(如中国建筑,601688)。

参与审验的中介机构既有专门的质量评级机构,也有会计事务所和企业所在行业的行业协会,还有独立的学术机构。从各审验机构的审验标准和审验结论来看,其表述各有差异,有正面从报告的包容性、可比性、重大性、响应性对报告进行评价的,如英国劳氏认证有限公司对上港集团(600018)社会责任报告的审验意见;也有采用类似审计意见表述方式的,使用“未发现”、“没有注意到”等措辞从消极方面来表述的,如立信会计事务所对潞安环能(601699)社会责任报告的审验意见。部分审验机构,还在其审验意见中提出进一步的建议,如建议报告提供方加强量化数据的采集、扩大重大性信息的范围、征求关键利益相关方的意见等。

聘请第三方审验有利于推动上市公司社会责任报告编制工作的专业化和体系化,是值得鼓励的一个做法。但从前述审验意见的分析来看,各审验机构的审验标准不一。从第三方中介机构的角度看,未来有必要深入讨论审验标准,比如考虑是否引入包容性、重大性、可比性、响应性等原则,在社会责任报告的领域形成可互相比较的审验结论。

(三)民营和国有企业在社会责任报告领域的主动性差异。从上市公司的所有权性质来看,发布社会责任报告的327家公司中,273家为国有企业,57家为民营企业。在聘请第三方机构审验的15家公司中,14家为国有企业(其中8家为中央企业),1家为民营企业(复星医药,600196)。

从前述数据看,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在披露社会责任报告方面的数量方面存在较大差异。差异的原因,一方面因为三类强制披露公司的范围中,国有企业较多;另一方面可能是因为国有企业因其公有制性质,其社会责任承担意识相对较强,这点从聘请审验机构的民营和国有上市公司家数的显著差异可以看出。

从327份上市公司社会责任报告编制的内容情况看,也明显呈现出国有企业编制质量好于民营企业、中央企业编制质量好于地方企业的特点。

从另一个角度思考,民营企业在披露社会责任报告方面的积极性较弱,也反映出社会责任在提升上市公司品牌形象和市场价值方面的吸引力不够。民营企业可能还缺乏足够的市场动力,去回应社会对其承担社会责任的期望。

(四)社会责任报告披露形式日趋完备。从327份社会责任报告的披露形式看,其披露模式已日趋完备。大多数上市公司都已有意识地借鉴全球报告倡议组织发布的指南。从统计数据看,327份报告中,有232份报告采用了全球报告倡议组织可持续发展报告指南模式,即从经济、社会、环境三个层次来构建报告框架;有86份采用了利益相关方模式,即从上市公司的利益相关方角度,披露上市公司的社会责任承担情况;有9份报告采用了其他模式,这些报告虽然形式不一,但都基本包涵了公司在经济、社会、环境三个层面对利益相关方的影响等内容。此外,部分社会责任报告还有意识地借鉴了ISO26000社会责任国际标准,将其提出的社会责任原则和各项关键绩效指标纳入了报告的披露范围(如中国远洋,601919)。

从资料看,目前国内对于社会责任报告的编制方法和编制模式已经有较多的探讨。从现有的各种模式看,全球报告倡议组织可持续发展报告指南提供了一个较为全面的架构,其优于利益相关方模式之处在于,为报告的编制提供了基本的指导原则,提出了据以评价报告的重要指标。在此基础上,全球报告倡议组织可持续发展报告指南从经济、社会、环境等三个层面提出了据以反映企业社会责任的关键性绩效指标。我们认为,基于全球报告倡议组织可持续发展报告指南已经在实践中得到广泛应用的现状,可以在未来工作中鼓励上市公司主动采纳其模式编制社会责任报告。

(五)社会责任报告披露内容的新特点。从327份社会责任报告的抽样分析看,上市公司编制的报告内容上有一些新特点。这些新特点集中体现了上市公司社会责任意识的提升,表明上市公司对社会责任概念的认识已从泛化的责任意识深入细化为企业持续经营中体系化的战略、责任和管理体系。

推动社会责任价值投资

社会责任价值投资是推动上市公司积极承担社会责任的重要动力。2009年,英国石油公司在墨西哥湾的漏油事件使公司的股价在两个月内下跌五成有余。相形之下,在中国证券市场却是另一番情形:紫金矿业股价在环境污染事件后经过一段短暂的下挫,开始受到资金的追捧,走出强劲的上涨行情。由此可见,国内投资者更多关注的是事件本身可能为企业带来多少直接的经济损失和内部成本,以此来制定投资决策,企业社会责任的履行以及污染事件导致的社会成本并不为大多数投资者所考虑。在目前的中国资本市场上,社会责任投资还很难自发地产生,监管机构需要利用各种手段有意识地推动社会责任价值投资。

这一点最近有所改善。随着政府对环境保护的重视,最近陷入“环保门”事件的多家上市公司均被勒令停产,“内部环保成本外部化”正日益受到关注和限制,相关公司股价也应声下跌,体现出上市公司股东价值最大化目标与利益相关者利益最大化目标正渐趋统一。

为此,上海证券交易所积极创新,从多个方面推动中国证券市场的社会责任价值投资,并且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1、如前所述,2008年上交所发布的《关于加强上市公司社会责任承担工作的通知》中,提出了“每股社会贡献值”的概念,试图将上市公司承担社会责任的程度进行量化,便于比较和投资。

2、2009年8月5日,上交所正式发布上证社会责任指数,以反映上证公司治理板块中在社会责任的履行方面表现良好的公司股票的价值。上证社会责任指数是上证公司治理指数的主题衍生指数之一,指数样本股是由从已披露社会责任报告的上证公司治理指数样本股中每股社会贡献值最高的100家公司股票组成。上证社会责任指数的推出,促使企业更加关注和履行其所承担的社会责任,同时也为社会责任价值证券化奠定了基础。

3、2010年8月9日,以上证社会责任指数作为跟踪标的的建信上证社会责任ETF基金在上交所上市交易,成功募集资金28亿元,这在一定程度上显示了国内投资者对社会责任投资这一新的投资理念的认可。ETF被动式投资通过把资源配置给社会责任表现优异的上市公司,可以鼓励更多的公司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和披露社会责任报告。这类公司社会贡献值高,更重视长期可持续发展,能为投资者提供更长期稳定的收益,可以促进社会责任投资进入一个良性循环。

推动上市公司履行社会责任工作的展望

推进上市公司积极承担社会责任,是一项任重道远的工作。上交所将继续不遗余力,探索以更高的质量、更多的方式,扎扎实实地引导本所上市公司提高社会责任意识、关注社会利益,促进社会和谐发展。近期来看,我们将做好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努力提高社会责任报告的披露质量。中国虽然不能确定将成为企业发布社会责任报告最多的国家,但有可能是增长最快、最迅速的国家。我们下一步最重要的任务是提高社会责任报告披露质量。上市公司年报主要着眼于财务信息,主要是向股东报告企业在过去一年内为股东创造的价值。与此不同,独立于年报的社会责任报告则试图在环境、社会以及公司治理等方面为其他利益相关者提供非财务信息。以往,社会责任报告常被看作年报的补充信息,其影响力相形见微,整体质量不高。但是,伴随经济发展而来的诸多社会问题,让我们意识到,将可持续性发展目标纳入企业经营战略,将企业的战略目标从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上升为所有相关者利益最大化是未来趋势。

为此,上交所作为自律监管机构,将继续进行量化社会责任的研究,使得“每股社会贡献值”的计算更具可操作性和可比性;同时,进一步确立可持续性战略和社会责任在企业战略目标中的重要地位,将社会责任报告内容融入公司年报之中,改变目前“两张皮”的现状,要求公司在年报“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不仅回顾和展望过去一年为股东作出的努力,还要回顾和展望为股东之外的其他利益相关者创造价值而作的努力。同时,上交所还将进一步细化社会责任报告编制指引,考虑将《全球报告倡议组织可持续发展报告指南》的标准按中国实际情况加以改进,鼓励企业积极采纳,以增强报告的可比性和规范性,提高报告质量。

(二)强制和自愿相结合,促进更多上市公司披露社会责任报告。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关于加强上市公司社会责任承担工作的通知》,对三类在上交所市场上有重要影响的公司,强制要求披露社会责任报告,对其他公司则采取鼓励披露原则。采用强制和自愿相结合的方式,目的是在社会责任工作开展初期,发挥优秀上市公司的带动作用。未来,上交所将在现有工作基础上,逐步扩大强制披露社会责任工作报告的范围,推动沪市全体上市公司践行社会责任。例如,在中国证券市场上,钢铁、冶金、电力、有色金属、煤炭石油和造纸等传统产业上市公司比重较高,它们对环境和股市走势的影响都比较大。我们可以考虑对此类公司,逐步强制要求其披露社会责任报告和环境影响年度报告。

(三)鼓励更多的机构推进社会责任产品创新。伴随着投资者的日益成熟、资本市场制度的完善,价值投资理念将深入人心,市场将步入可持续发展理性投资时代。公司社会责任意识与创造的社会价值将成为投资者衡量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的重要指标。社会责任投资理念与相关投资群体的存在,使得企业承担社会责任不再仅仅为企业带来成本,还有可能使企业的社会贡献通过资本市场产生增值回报。事实上,一个有道德底线、愿意承担社会责任的公司,同样会是一家更诚信、更愿意对股东负责并具有长期发展潜力的公司。上交所将鼓励更多的机构推出社会责任主题的ETF产品,并围绕社会责任投资进行更多的产品创新。通过将资本市场资源配置给社会责任表现优异的公司,倡导社会责任投资理念,从而在更高层次上完成资本市场本身应履行的“社会责任”。

作为中国资本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上海证券交易所一直积极进取、开拓创新,持续推进我国上市公司社会责任建设,不断引导上市企业依法经营、诚实守信、关注公益、回馈社会、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未来,上海证券交易所将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继续不遗余力、加强蓝筹股主板市场建设,推动沪市上市公司提升社会责任意识、完善企业社会责任管理体系,在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健康、稳定发展和回报投资者的同时,努力为社会创造更多价值回报。

【来源 证券时报】 【作者 周勤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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