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2 供应商的选择
a)质量负责人主持,供销科组织,生产技术科、质检科参加,组织会议评定、选择合格供应商;
b)供销科填写《供应商能力调查评审表》,经有关部门签署意见后,报厂长审批;
c)供销科按进货产品类型编写《合格供应商名录》,送交总经理批准。
4.1.3 供应商控制
4.1.3.1 建立供应商质量档案
a)供销科负责建立并保存供应商质量档案;
b)供应商质量档案内容:《供应商能力调查表》、其它方法的评价结果及供应商的有关产品介绍、供货业绩记录及质量状态等材料,按不同供应商及其产品类别分档保存。
4.1.3.2 对供应商重新评价
a)每年四季度末由供销科组织对合格供应商进行重新评价,当供应商提供的产品连续三次不合格,且未能及时纠正或采取纠正预防措施的,质量下降又未能改进的,应采取停供,直至取消合格供应商资格等处置措施;
b)对新供应商按本程序4.1.1和4.1.2条款评价与选择;
c)当合格供应商名录有变动时,应按规定重新编制 进行补充。
4.1.4对提供检验外包的质检所,应作为供应商控制并签定协议。
4.2 采购资料和采购文件
4.2.1生产技术科编制生产所需各种进货产品的《关键原料清单》,包括:
a)产品类别、型式、等级或其它标识方法;
b)技术要求;
c)检验或验证方式。
4.2.2《关键原料清单》经质量负责人审核批准,按《文件控制程序》按受控文件对供销科和生产技术科发放使用,并由责任部门保管。
4.2.3供销科根据库存情况及销售合同市场信息依据《关键原料清单》编制《采购计划》,并由总经理批准。
4.3 采购
4.3.1 供销科根据采购计划对合格供应商进行采购。
4.3.2 对非合格供应商的例外采购应执行《产品变更控制程序》,对低于合格供应商的进货产品,上报“方圆标志认证中心”批准后执行。
4.4 关键原料的检验/验证
4.4.1 对关键原料按《关键原料清单》进行检验或验证。
4.4.2 对其检验应由生产技术科制定《检验规程》,并提供验证项目及方法,库管员负责验证供应商提供的检验报告,检验科负责检验,把验证的结果填入《进货产品验证记录》。
4.4.3对原料的外观、或供应商的检验报告的验证,由库管员担任。
4.4.5检验科及库管员应分别保存关键原料的检验、验证记录及供应商提供的合格证明及有关检验数据等。
5 相关文件
a)C3-1 “关键原料清单”
6 记录
a)D3-1 “供应商能力调查评审表”
b)D3-2 “合格供应商名录”
c)D3-3 “采购计划”
d)D3-4 “进货产品验证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