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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09月17日 08:54:37 来源: 华龙网-重庆晨报 张海超与郑州振动公司签订赔偿协议后表示:事情尽管曲折,最终有了结果。 [upload=jpg]forum/2009-09/1253172190847381.jpg[/upload] 9月15日,在河南新密市有关部门的协调下,以开胸验肺寻求真相的张海超与郑州振动耐磨材料有限公司签订了赔偿协议,张海超得到了61.5万元的赔偿金。 昨晚,张海超在给记者发来的短信中表示,“这个事情尽管经历了曲折,但还是有了结果”。 这标志着农民工为维权不得不采取开胸验肺极端方式告一段落。 张海超的无奈 今年28岁的张海超,在郑州振动耐磨材料有限公司从事破碎、开压力机等工种工作3年多后,感觉身体不适,还有咳嗽、胸闷症状,一直以感冒治疗,后来经医院检查告知他得了“尘肺”,他就怀疑是在工厂得了“尘肺病”。 张海超说,此前,他的工友曾死于尘肺病。 从2007年8月开始,为了弄清病情,他长年奔波于郑州、北京多家医院反复求证,而职业病法定诊断机构——郑州市职业病防治所给出的专业诊断结果:尘肺0+肺结核,这样的结果引起他的强烈质疑。 今年6月22日,在多方求助无门后,被逼无奈的张海超不顾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医生劝阻,执著地要求“开胸验肺”。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在“开胸验肺”后开具的出院记录上写着“尘肺合并感染”的诊断。 公司草菅人命 7月10日,媒体报道张海超开胸验肺事件后,引起广泛关注。 7月26日,在卫生部专家的督导之下,郑州市职业病防治所再次组织省、市专家对张海超职业病问题进行了会诊,明确诊断为“尘肺病Ⅲ期”。此外,张海超的4名工友也被确诊为尘肺病。 河南省委书记徐光春对《河南日报》刊发的《专家确诊张海超患尘肺病》一文作出严肃批示:如此草菅人命、如此损害河南形象的事,法不容,理不容,情不容。 7月29日,河南省卫生厅给予郑州市职业病防治所通报批评;给予新密市卫生局副局长耿爱萍撤职处分。 但随后,河南省卫生厅下发处罚通报,认为郑大第一附属医院在不具有职业病诊断资格的情况下,进行职业病诊断,违反了《职业病防治法》,予以通报批评。 河南省卫生厅的行为遭到网民一致反感,当事人张海超更是替医院喊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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