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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避责任:不招收未成年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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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表于 2011-6-22 20:19:1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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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避责任:不招收未成年工

作者:杨晶 来源:社会资源研究所

各品牌的行为准则(简称COC,全称Code of Conduct)都毫无差异的规定:不得招收童工及对未成年工人要进行必要的特殊保护。同时,在歧视条款中清楚表明在招聘、晋升和报酬等方面不得有任何形式的歧视。中国劳动法律法规有非常完整的关于童工和未成年工的规定,比如《禁止使用童工》、《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以及我国《宪法》和相关法律中均有公民享有平等就业权的相关规定。
2008年以前,中国的供应链工厂对于未成年工通常是十分的欢迎,订单做不完又招不到工的情况下,工厂基本是不考虑是否未成年,只要满了16岁就都无限地欢迎。至于是否真的能按《末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来执行相关保护,似乎是另一个问题。但在今年,一些供应链工厂已经明确拒绝招收末成年工,与工厂管理者谈及原因,通常情况下都有如下理由。

理由一:工厂现在订单不足,招工时更多是考虑熟练工人,未成年工人基本上都没有工作经验,需要较长的时间进行技能培训,这意味着不是招进来就能用工,也意味着一定的培训成本;

理由二:若工厂严格按照《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并满足对未成年工进行体检、备案、不得从事有毒有害工作等要求,成本较高。例如指定的未成年工体检比普通体检费用高出于4-5倍,而且至少一年体检一次;

理由三:不少工厂位于以村或镇为单位的区域,当地根本没有医院能够提供未成年工体检,更有当地劳动站或劳动局不理解未成年工备案程序,拒绝工厂的备案申请导致工厂无法取得法定备案和提供法定体检;

理由四:末成年工年龄较小,处事情绪化及贪玩,难以管理。

理由五:不少品牌要求未成年工人不得加班工作,在以流水线为单位的工厂里,这一条几乎是不可能的。

以上原因,无外乎守法成本高、程序麻烦,因此非常多的工厂不愿意招收未成年工人。相比起一条不招收未成年工人的不合规,比起招收未成年工人但没有执行保护起来,前者肯定是要轻那么一些,整改起来也简单许多。

曾有某品牌的老外向我提问:为什么你的报告里说他们不招未成年工人是问题?我觉得不招很好。的确对于企业和品牌而言,不招收未成年工人能减少非常多的CSR风险。但我们需要看一个基本的问题:未成年人就业权。试想,如果所有的企业都不招收未成年工人,那么保守估计全国有超过数千万的16-18岁未成年人失去了就业权利。

供应链的工厂讲社会责任,讲人权,要遵守行为准则(简称COC,全称Code of Conduct)就采取不招收未成年工人的策略。那么,这些工厂对未成年工人说不的后果可能会有些什么?在供应链工厂与工人聊天,那些刚刚满18岁进厂的工人们对于之前打工经验的答案是惊人的一致:以前想进正规点的厂,因为不招18岁以下的,所以进不去;但我们不可能再回老家,通常都是找个小厂(黑工厂,运营不规范)先做着,等年龄满了再换。很明显的,他们都曾在更加恶劣的情况下工作,以此来换取工厂所必须满足的条件:年满18周岁。

供应链工厂不招收未成年工既是就业歧视亦是违规:试问那条法律规定16-18岁未成年人没有就业权利?仅因不足18周岁,供应链工厂工作的就业机会大门便向他们关闭。这难道不是赤裸裸的歧视?
不招收未成年工人的理由其实只有一个:逃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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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发表于 2011-6-24 17:08:50 | 只看该作者
XXX保护法多了去了,但是收效甚微!
17#
发表于 2011-6-24 13:27:09 | 只看该作者
学习了,第一次知道。
16#
发表于 2011-6-24 00:57:57 | 只看该作者
QUOTE:
以下是引用若我安可在2011-06-23 18:49:00的发言:

未成年人的出路其实不外乎两条:就学或就业,当然也有第三条:放任其在社会瞎混,甚至逐渐走上违法乱罪之路。

在目前的国情下,谈社会的责任,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切实可行的便是就学和就业。

就学,由谁来买单?政府?不知要等到什么时候。企业,便成了很大程度上的责任者,也可能是受益者(特别是不良企业。)

于是,不想、不能瞎混的未成年人便只能成为未成年工,不管前面的企业,对自己来说是死路还是活路。

咱们的政府,还真该多上上心呀。那些一条一条的未成年人法写得再漂亮有什么用!

今晚我在和一帮朋友喝酒,也说到这件事情。

我的意见是达则瘦兼济天下,穷则独善其身。

在当下的中国,做好事并一定是好事。

安可,你懂的。

15#
发表于 2011-6-23 20:21:10 | 只看该作者

老板被查无登记使用青少年工,居然可以炒人了事。

[em138]
14#
 楼主| 发表于 2011-6-23 18:56:04 | 只看该作者
QUOTE:
以下是引用roseangel在2011-06-23 14:47:48的发言:

正因为如此,有些未成年工只好借用其他人的身份证进厂,有时工厂清走"假身份证"的未成年工时,看到他(她)们的样子,于心不忍.

我曾经面对过好多未成年工,将他们招进厂,也有将他们送走过。

很多未成工,企业是他们踏入社会之路的人生第一站。

企业如何对待他们,将成为他们对社会、对人性认知的启蒙教育,其影响可能根深蒂固。

这是我想对那些HR从业者说的话。

13#
 楼主| 发表于 2011-6-23 18:49:00 | 只看该作者
QUOTE:
以下是引用xiaowang在2011-06-23 15:31:19的发言:

我觉得未成年工的问题,不仅仅是企业的责任,更多的应是社会的责任。

未成年人的出路其实不外乎两条:就学或就业,当然也有第三条:放任其在社会瞎混,甚至逐渐走上违法乱罪之路。

在目前的国情下,谈社会的责任,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切实可行的便是就学和就业。

就学,由谁来买单?政府?不知要等到什么时候。企业,便成了很大程度上的责任者,也可能是受益者(特别是不良企业。)

于是,不想、不能瞎混的未成年人便只能成为未成年工,不管前面的企业,对自己来说是死路还是活路。

咱们的政府,还真该多上上心呀。那些一条一条的未成年人法写得再漂亮有什么用!

12#
发表于 2011-6-23 16:47:51 | 只看该作者
清查出来的假身份证工人,已辞工走人,换了自己的身份证进来了。多了1个月试用期。
11#
发表于 2011-6-23 16:43:52 | 只看该作者
QUOTE:
以下是引用roseangel在2011-06-23 14:47:48的发言:

正因为如此,有些未成年工只好借用其他人的身份证进厂,有时工厂清走"假身份证"的未成年工时,看到他(她)们的样子,于心不忍.

借用别人身份证进厂的未成年工可多了,前几年我们企业里面就找出一大堆。

10#
发表于 2011-6-23 15:31:19 | 只看该作者
QUOTE:
以下是引用roseangel在2011-06-23 14:47:48的发言:

正因为如此,有些未成年工只好借用其他人的身份证进厂,有时工厂清走"假身份证"的未成年工时,看到他(她)们的样子,于心不忍.

我觉得未成年工的问题,不仅仅是企业的责任,更多的应是社会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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