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企业社会责任论坛

 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扫一扫,访问微社区

查看: 1740|回复: 1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无理劳教上访者令人恶心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11-8-10 14:02:1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社会责任专业人士,享用更多功能。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注册

x
无理劳教上访者令人恶心
原题:没有愤懑 只有恶心
作者:刘洪波
来源:东方网
 

  除了恶心,没有词可以形容这个事情。这个案件是:江苏常州三位上访公民被以一次未购公交车票为由劳教一年。

  复述这件事,不是为了传播恶心感,而是行文的不得已。而且,使冤案制造者的无耻得到广为传播是必要的。

  2009年6月29日,常州访民吴产娣、朱玉妹、陆菊华在北京乘坐14路公交车,司机崔林以有人不买票为由拒不开车并报警。报警记录及公交日志显示,崔林报警理由为有人上访。事隔114天至373天后,三人先后被常州公安机关以拒买公交车票为由劳教。三人均自称曾经买票,起诉当地劳教部门,却一审二审败诉。常州公安、常州法院,共同完成了这个无耻的剧目。

  司机崔林并无拒载上访人员之权,有维护票款之责。但若是维护票款,为何以车上有上访人员“要去中南海闹事”报警?即使只是借此让不买票的上访人尝尝厉害,崔林的行为已足够恶劣。而他在事后不同时间多次指认不买票人员,时间越长记忆越清晰。他的指认,未能得到公交刷卡记录的支持,未能得到摄像记录的支持,也未能得到北京出警人员的支持,而现在这个人还消失了,只留下一条“我真忘了,希望你们,还有你们的公安机关别再打扰我的生活工作”的短信。

  常州公安机关怎样打扰了崔林的生活工作?意味深长。崔林或也有难言之隐吧,然而,如果我们就此认为崔林先生举报上访人员,并在“真忘了”的情况下指认不买票人员的行为,是不是也太纵容“普通为恶者”了?

  网民称此案为“一元劳教案”,凸显了此案“何患无辞”的性质。被劳教的三位访民坚称买了票,其中两人还出示了北京公交卡,而认定他们未买票的只是崔林的孤证。崔林“真忘了”,拜托常州公安机关不再打扰其生活工作,他的指认到底是记忆真确,还是按需定制?打击上访就打击上访,常州公安为何以未买公交票造成一辆公交停运1个多小时为由。你们昭然若揭的意图就是如此难以启齿吗?

  常州市的法院连续两审判决被劳教的三人败诉,“办事可靠”,应当赐赏。不管你说什么,他们都是要朝“办事稳妥可靠”的路上走的。警方要对上访不停的公民给予处罚,这是“上级交办”。哦耶,“上级交办”,怎么能够办错呢。上访人员是必得去劳教了,起诉如果成功,那还叫“一元化领导”?

  在一个依法而治的社会,公民人身自由未经审判不得剥夺,同时公民可能被处以“不算处罚”的劳动教养,不必审判,即可被限制人身自由一至三年。

  在一个依法而治的社会,贪污受贿尚且讲几万元以上才予追究,而上访人员则因为一元钱的车票而强制劳教;公民不停止上访却会由“上级交办”而被执法机关惩罚,“上级”是谁却不知其详。

  在一个以德而治的社会,惩罚上访公民意图昭然而又羞于启齿,而要何患无辞,意在言外,可以意会,不可言传。

  在这样一个社会,公民既有上访的权利,又会因上访而被堵截、惩办,执法者胡扯一个理由就可以实行惩办,而且不需要像样点的证据,这样做的人一点内疚都不会有。

  没有愤怒,也没有愤懑,那是情绪。看了这样的事,我们仍然是情绪稳定的,就像执法者何患无辞地将人惩罚时一样情绪稳定。只有恶心而已,这不是情绪,而是生理反应。

<script language="javascript" type="text/javascript">[script]null[/script]</script><style>[style]null[/style]</style>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微信微信
收藏收藏 分享淘帖 支持支持
2#
发表于 2011-8-10 16:04:53 | 只看该作者

欲加之罪,何患无辞???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企业社会责任论坛 ( 粤ICP备07511431  

GMT+8, 2024-11-27 16:42 , Processed in 0.140098 second(s), 24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