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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宇案的墓碑在闪闪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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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0-22 23:24:1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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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多月以前,中国政法大学教师何兵接受央视采访,在被问及“南京彭宇案法律上复杂吗”的时候,何兵答道:“法科大二学生的常识”。

  “ 你对此案有何评论?”——“这是一座里程碑,埋葬正义的里程碑,简称‘墓碑性判决’。”

  前天,何兵又被央视记者问及对佛山小悦悦案件的看法,答道——“墓碑在闪闪发光!”

  2011年10月13日,广东佛山国际五金城内,两岁小女孩王悦在路上遭两车碾压,司机逃逸,18路人先后经过不闻不问,直至第19位路过的拾荒阿姨抱起女童。随后小女孩被紧急送往医院,截止到10月20日上午11点半,广州军区广州总医院举行了小悦悦的抢救情况通报会,据介绍,小悦悦的脑功能仍然没有恢复迹象,专家联合会诊后认定她目前为全脑功能衰竭,接近脑死亡。

  18路人冷漠见死不救的丑闻一经传出,立马在全国引起了轩然大波,甚至连日韩欧美的各大媒体也在纷纷关注。在网络上,很多人痛骂撞人后逃逸的两车司机,指责18路人的冷漠也是没有人性。接着亦有人指责出事小孩的父母,认为他们没有看管好年仅两岁的幼女,才导致了悲剧的发生;然后也有人认为18路人不敢救人事出有因(没有法律制度的保障,一旦被讹诈很可能导致中小市民一生的努力从此尽辉);更多的人反思其道德的缺陷与法律的不足,借用茅于轼前两年的一席话,就是当今社会道德的滑坡跟政治有关(在中国的特色之中,政治才是最大的问题,人民、道德、文化、经济等无一不在政治之下)。

  其实,即使是发达的西方国家,也有很多类似案例,同样也引发他们国内关于道德以及法律的大反思。

  美国:纽约38路人

  在1964年,美国就曾经发生过一起轰动一时的案件,《纽约时报》报道:在纽约某小区,一个男人在半个小时内反复袭击一名女性,有多达38人听到了受害人的呼救,但无一报警。后来发现报道失实,其实是有围观者报警了的。但是由于该案件情节恶劣、影响重大,加上最初并不准确的报道,引发了美国舆论界的一场轩然大波。

  美国:25名路人放任见义勇为的小伙子死于血泊之中

  2010年4月的一天,在纽约市的街头,一位名叫雨果的年轻人见义勇为,救下一名被抢劫的妇女,自己却被劫匪刺伤倒地。在之后一个半小时的时间内,包括被救下的妇女在内,路过的25名路人,无一人施救,反倒有人在一旁拍照。雨果最终伤重不治。

  英国:千余网友围观好友自杀

  发生在英国的一个案例则更有网络时代的特征。2010年圣诞节,英国女孩西蒙尼·巴克在自己的脸谱网页上贴出一份“自杀通知”,她脸谱上的1082个好友中,有不少人发表了评论,但是没有一个人联系过她,或者是报警求助。在西蒙尼贴出“自杀通知”后,先后有几名网友留言:

  网友A:她总是怪怪的,又骗人呢;网友B:希望她是在骗人,不然明天你就成罪人了;网友C:她有她的选择,但是为感情吃药可不是个好理由。

  第二天警察从家中抬出西蒙尼的尸体后,她的母亲质问:为什么1082个好友里没有一个能救她的女儿?

  澳大利亚:流浪汉躺街边无人理睬

  最近的案例发生在澳大利亚。今年8月,正值当地的隆冬时节。17日晚,悉尼急救人员接到报告,一名流浪汉躺在地上奄奄一息。急救人员赶到时,流浪汉已经不省人事,后抢救无效身亡。据警方调查,这名42岁的受害者于当天凌晨三点钟遭袭,之后一直躺在街边无人理睬,直到十几个小时后的晚上7点。

  请注意,欧美发达国家的爱心程度绝对比我们社会要高不止一个档次(不相信者可自行搜索“轻松一笑Just For Laughs Gags”,然后看上10分钟,就会知道到底是不是)。中国这种事情肯定比欧美发生的更多也更冷漠,比如澳大利亚那种流浪汉死去的事情,在我们这片神奇的土地上,就不足为奇。还记得高二的时候(那只是两三年前),我和一个同学在晚自习放学后在路上聊天,走得很慢,突然就看到一个人躺在花坛边上动也不动,当时是1月份晚上11点多,气温很低,我们也不敢上前,只好在打完报警电话后离去(其实现在想想,也不知道他们警察到底有没有出警,更加不知道那个人后来到底怎么样了)。即使是现在,谁又能说出中国每天到底有多少人独孤无助地死去呢?

  谈起冷漠路人,每一个有良知的人都很生气痛恨,一味的愤怒有着充足的理由,但是却缺少足够的建设性,痛定思痛,我们要科学理性地去探究18路人为何面对淌血女童会如此冷漠?在他们的冷漠举动背后,到底是什么驱动了他们做出这样的选择?我们怎样才能避免这样惨案的发生?

  究其原因,现在我们大致可以从心理学、文化道德、法律制度以及社会现实四个角度来逐一分析。

  第一:心理学探究

  一般来说,西方发达国家社会人们在面对见死不救事件之时,存在的道德、法律以及社会现实的阻碍较小,所以他们在反思此类事件的时候,多从心理学的角度来探究当事人为何会做出那样的选择。根据相关研究,路人的冷漠一般会有如下三个心理学原因(心理学分析多摘自果壳网心事鉴定组,本文进行了缩减)。

  1. 责任分散:三个和尚没水喝

  其实此类“冷漠路人”的事件并非第一次发生。,甚至引起全世界心理学家的关注,并使一个概念从此深入人心——“责任分散(diffusion of responsibility)”,即由于有他人在场,导致个体在面对紧急情境时所需承担的责任相应减少。换句话说,当大家都不约而同地在某种程度上抱着“即使我不管,也会有其他人管”的念头时,就会出现这样的悲剧。

  2. 从众效应:不确定时的选择

  可能会有人有这样的猜测:是不是路人越多,遇到一个有良知而又有行动力的“活雷锋”的概率就越大?从社会心理学的经典研究结果来看(从小悦悦案即是典型案例),我们只能遗憾地表示无法得出这样的结论。

  甚至恰恰相反,有时可能会出现人越多越没有人肯帮忙的情况。除了由于人数增加带来的责任进一步分散之外,在不确定性情境下的从众行为也一定程度上加剧了悲剧出现的可能性。

  心理学家约翰��达利(John Darley )和比博��拉坦(Bibb Latane)曾经做过以下经典实验:被试在一个休息室里等待实验正式开始,突然房间里某处开始冒出浓烟,似乎有着火的迹象。如果此时只有被试一人,几乎所有人都会毫不犹豫地前去呼救;而如果此时被试是和其他几名伪装成实验参与者的实验助手在一起,若那些人不动,被试也很少会立刻做出反应。

  另一个实验中,当被试以为自己在和一个人打电话时,如果对方癫痫发作,被试会立刻报告。但如果被试以为自己同时和几个人在打电话,当有人癫痫发作了,他就不会立刻采取措施。

  在这种搞不清状况的时候,身边他人的行为是我们最好的参照物。因此大家互相都在等待那个可能会站出来的“其他人”,导致最后大家彼此参照,反而没有一个人会站出来。上万年的进化史,使得任何群居动物都具有了这种参照身边同类来做决策的本能,人类也不例外。

  在小悦悦案中,视频里第三位冷漠的路人其实原本是紧跟在第一位身后的,但是在他见到躺在血泊中的小悦悦,选择了先躲到一旁观望(在监控画面里消失了),然后他在看到接连有两个人若无其事路过后,也选择了冷漠的路过。

  3. 匿名效应:都市人的面具

  但这同样无法解释此次事件中路人的表现。他们并不是站在人群中观望,而是一个个地冷漠地从受害小女孩身边走过。难道这也是责任分散或者从众效应吗?

  美国社会心理学家津巴多(Philip Zimbardo)曾经做过这样一个实景研究。他们把一辆外形同样抢眼的敞篷包车拉下敞篷、取下车牌分别放到繁华的纽约和西海岸小城帕洛阿尔托(Palo Alto)。

  结果发现,在纽约,汽车很快就变得体无完肤;在帕洛阿尔托,汽车反倒一直完好无损(甚至有人给汽车披上了防雨外罩)。于是我们不禁要问:难道经济发达程度和道德发展水平真的是成反比么?

  研究者认为,其背后的深层原因并非是纽约的居民比帕洛阿尔托人更冷漠,而是其在长期生活情境下形成的固定行为模式。虽然当时的路人数量相当,但事实上,对于纽约这样人口密度大的城市来说,其中的居民已经习惯了长期处于“责任”高度“分散”和匿名的情景中,形成了特有的行为习惯。即使在围观人群不多时,也会由于其长期身处的社会大环境,而更容易萌生“我不做也会有其他人做”的心态。

  最后,从心理学的角度上友情提供几点可以增加遇险时被救概率的建议(当然,这些只是技术方面的建议,更好地措施当然是从法律道德上着手)。

  1 当自己需要帮助时,一定要让周围人明白情况。如果不明确地指出自己遇到了困难,路人就会很难判断出到底是小两口斗嘴还是遇到坏人,是受伤了还是本来就腿脚不好,是无家可归的流浪汉还是迷路的老人。

  2 明确责任,让人产生责无旁贷的感觉。明确责任时首选穿制服的,比如警察、解放军,因为他们的制服会产生身份上的约束,赋予他们更多的责任。还可以考虑和自己相似的人,他们更容易产生同情心。即使这样的人都没有,喊“大哥,抓小偷啊!”也比只喊“抓小偷啊!”更好,同时注视着对方的眼睛进行目光交流,或者触碰对方身体请求帮助,更容易让对方无法回避本应承担的责任,出手相助。

  3 作为生活在拥挤的都市中的路人,不要总是用别人作为自己的参照物,无论是衡量现在的行为、态度,还是经济地位和生活水平。多一份义不容辞的社会责任感,不要继续做一个生活的看客(不要以为这个只能帮助别人增加被救概率,社会就是由无数个你我他共同组成的,救他人就是救自己)。

  第二:文化道德

  在中国的传统文化里,救死扶伤、乐于助人从来都是被大众所推崇的至高美德,孟子曰“恻隐之心,人皆有之”,至三字经“人之初,性本善”则正式确认了中华传统的性善论。历朝历代,无论是顺天景命者也好,谋朝篡位也罢,甚至不分华夷汉满,在道德大义面前,都起码要收拾起他们暗地里的男盗女娼、勾心斗角,承认世间有这么一个真实不虚的“天命”与“大德”(当然,像张献忠之流的大西政权不在此列)。尤其是见义勇为、扶危救难、劫富济贫、伸张正义的游侠义士(如兼爱非攻的墨子、义不帝秦的鲁仲连、布衣大侠郭解、瓦岗寨群雄、梁山好汉,并一直绵延到当代武侠小说里的郭靖、乔峰等等),从来都是人民心中的英雄。

  当然,到了近代,西方自由科学精神传入,面对这“两千年未有的大变局”,我们的旧道德受到了极大的冲击,尤其是里面的忠君、愚昧、专制、男女不平等等封建思想更是遭遇不可阻挡的冲击。

  西方哲人康德有言,那最神圣恒久而又日新月异的,那最使我们感到惊奇和震撼的两件东,,是天上的星空和我们心中的道德律。究其实质,道德就是人类一切自私自利的最高共集。人类社会在万年的进化史里之所以能够出现道德,并且普遍视其为最高的良心,就是因为道德有一种力量,可以最有效、以最大限度的去帮助最多数量的人类。因此,自西方传入的“新道德”也并不是和中国固有的“旧道德”完全冲突,比如与人为善、助人为乐的高尚品质,在新时代依然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道德。就像小悦悦事件之后,大家对于18路人的冷漠,不都是抱有很大的道德上的责怪吗?对于遭此大难的小悦悦,不都是有发自真诚的怜爱吗?对于勇于救人的老婆婆陈贤妹,大家也都是不吝自己的溢美之词吗?那些路人在被采访后,不也是深知自己的行为是不道德的,在他们内心,顾忌也是为之不齿深和忏悔的。

  总言之,18路人的选择,虽然折射了当下道德沦丧的现实,但是其根源,则无关道德。

  第三:法律制度

  众所周知,一旦发生类似的见死不救的案例,大家就会想起南京彭宇案,这实在开了一个很不好的头。中国虽然自诩为法制国家,但是法制不独立、法制不完善、法制不健全、法制不能得到正确的实施。

  而在西方,一般则会有法律条文保护见义勇为者的权益,并且他们的司法制度也能保证到法律得到确认的实施。

  第四:社会现实

  中国中下阶层生活压力很大,比如那两个司机,明明知道可能有摄像头,有目击证人,有无所不在的居委会、人民警察等等,但是他们为什么还要逃逸?原因就是他们深知,一旦被抓住,那么赔偿的金钱足够让他们上半生的努力化为乌有。对于18 个路人亦然,明明只是伸伸手的事情,他们却不愿意做。还不是因为他们知道,一旦被讹诈就会让他们那样的普通人不可承受(即使概率很小,他们在权衡之后也不敢伸伸手)。

  大家看看每个省晚间的都市报道、民生大参考之类的节目,有多少家庭因为一个大病、一场车祸、一个大学生就陷入困境。另外,前些日子看到一条新闻,也可以作为补充。打工夫妇大魏和闻秀,带着两个孩子挤住在仅有8平方米的小屋。去超市买块香皂都能带来短暂的快乐。打拼十余年梦想着拥有自己的房子。前不久他们用全部积蓄买了房,就在办理贷款的路上,发生车祸妻子离世。这个家庭的梦想碎在了路上。

  当人与人之间丧失了信任之后,彼此与彼此也就只好拿起锐利的硬刺来保护自己,殊不知,那些硬刺虽然保护了自己,同时也隔绝了爱与善良。

  综上所论,在中国当下,让人们如此冷漠的,首先就是无奈的社会现实以及法律制度,反而在道德上问题不大。毕竟,如果能不用担心自己救助他人反而被讹诈,在道德上反而会受到自己以及他人正面的肯定,那么谁又不会去这样做呢?

  百年前鲁迅先生奋笔疾呼“救救孩子”,那是因为封建论理道德吃人害人。差不多百年过去了,在社会主义的中国,又是什么在吞噬无辜的孩童呢?

  附录:

  1. 10月15日下午2时,西安咸宁路快车道和慢车道狭窄的过道上横躺着一位男士,街上行人匆匆,大都视而不见。恰好有一老外女士看此情景后,便用不太流利的中文对网友说:救救他!当网友一家人与外国人将男人抬到小卖部的时候,遭遇小卖部老板阻拦,称:别抬到我这,给我惹麻烦。

  2.10月19日下午15:10分,南昌市西湖区广场东路205号,金汉斯门前发生一起重大交通事故,一名20多岁的小女孩被一辆蓝色英朗轿车压在车轮下,只剩下一只手,围观的市民用最快的速度,把女孩抬出来,送往了附近的医院。

  3. 10月20日上午,四川泸州一辆货车撞倒一名放学回家的5岁小孩,致其当场死亡。目击者称小孩被撞后又站了起来,被货车再次碾压,最终面目全非,当场死亡。警方称暂时无法认定司机存在主观故意。

  4.党校副校长:“你是党校的人,看到老人摔倒了你就去扶。他要是讹你,党校直接给他钱,要是起诉你,党校保证法院立不了案,他要是上微博,只有被封杀的份,他要是上访让他出不了门进精神病院!怕你妹呀,他要是出了名,你就只有移民了,岂不正和你意(来自:千万别当真)。

  5.佛山小悦悦被汽车撞倒,18个路过的人视而不见,不是道德缺失,而是法治沦丧。香港的公共场所无人吸烟,非港人道德高尚,乃执法严明。法不举,高德者可变恶。执恶法,好人不敢行善。粤港高铁因一妇人起诉而停工一年。在内地,这样的人早就被失踪了。弃法而求德,如掾木求鱼也!

  6.哈师大历史系教授林奇:小悦悦被撞后,为什么陈贤妹会伸出援手?这绝不是偶然的,完全是受教育不够的结果。她早年没读过几天教科书,多年来又忙于谋生,不读书不看报,不注意理论学习,不主动接受宣传,没能改造世界观,结果导致良知未泯,天性犹存。【微评:寥寥数语,道破天机。】

  最后,2011年10月21日0时32分。医院传来消息,小悦悦还是走了。发布会在今天上午八点半于医院举行。也许天使就应该生活在天堂,也许在那个没有冷漠的世界,她会比现在过得幸福快乐吧。她来过这个世界,让我们记住她的名字,她叫王悦。亲爱的小悦悦,一路走好!

  其实本文的大致梗概在昨天就写出来了,当时我看到温州动车事故最后生还者——“奇迹女孩”项炜伊重新站立起来的新闻,我就希望着小悦悦也能吉人天相,只是……

  彭宇案的墓碑在闪闪发光,但是即使那墓碑再耀眼,也遮不住人世间爱与善良的熠熠生辉!       

作者:恋恋风尘
来源:中国选举与冶理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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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011-10-29 17:01:17 | 只看该作者
顶...
6#
发表于 2011-10-25 12:14:29 | 只看该作者

现在官方说爱心不要受此案的影响,但这影响实际是存在着的。

5#
发表于 2011-10-25 10:55:36 | 只看该作者
QUOTE:
以下是引用若我安可在2011-10-24 20:01:22的发言:

某君推荐的一篇精彩短文:

————————————————-

作者:杨早   [北京中国社会科学院学者]

  

  从“南京彭宇案”,到天津与南通的老太们,再到佛山小悦悦,回首望去,这个社会的伦理底线滑落了多少?有人在微博上问我:“这样的事情,以前有过吗?”我回答:“不扶人,敲诈,哪个朝代都有。很少读到的,是政府居然不坚持正向教化。”

  假如在古代,假如我是一个饱受儒家伦理熏陶的地方官。我接到了一桩案件,老太说她被司机撞了,司机说他只是见义勇为。没有足够的证据证明司机撞了人,但司机扶起了老太,送到了医院,却众目睽睽,铁证如山。我会当司机说的话都是真的,用自己的俸禄赔偿老太,而表彰这个司机的所为———即使真的是他撞的,他已经承担了善后的责任,政府的表彰,宽恕了司机之前的罪过,却表扬了他之后的负责。饶恕一人之罪,却成全了世道人心。

  而现在的实情,是以“莫须有”入罪,认为不犯过而助人,“有悖常情”。上位者如此理路,怎怪得在下者硬起心肠凡事莫问?心态阴暗的想法:陈贤妹出手救助小悦悦,除去她葆有救助同类的本能,会不会还因为她讹无可讹。这样想,已是入了恶鬼道,但现实有时会更残忍。

  纪晓岚《阅微草堂笔记》说,断案如遇经济纠纷不易辨别,“宁屈富者”,因为富者承受损失能力更强,如遇颜面争端,“宁屈穷者”,因为富人不要脸,作恶更甚,必须树立“富者仁”的榜样。这同样是明清官场的“潜规则”,隐含着教化为先的儒家伦理精神。现在是早没有了。

  现在仅存的县衙,如平遥,二堂会看见大匾曰“天理国法人情”,西方的陪审团、判例法,无非也是强调“人情”。“人民的声音是上帝的声音”,是大英帝国法庭的常用语。很可惜,几年以来,我们看见的一些判决有悖人情,让人见老人幼儿,倒卧路旁而不敢言动。根据这些事实,要说我们的社会进步了,现代了,实在有些亏心。

支持顶啊。

不知那法官能不能看到哈?

4#
发表于 2011-10-24 20:40:17 | 只看该作者
QUOTE:
以下是引用若我安可在2011-10-24 20:01:22的发言:

某君推荐的一篇精彩短文:

————————————————-

作者:杨早   [北京中国社会科学院学者]

  

  从“南京彭宇案”,到天津与南通的老太们,再到佛山小悦悦,回首望去,这个社会的伦理底线滑落了多少?有人在微博上问我:“这样的事情,以前有过吗?”我回答:“不扶人,敲诈,哪个朝代都有。很少读到的,是政府居然不坚持正向教化。”

  假如在古代,假如我是一个饱受儒家伦理熏陶的地方官。我接到了一桩案件,老太说她被司机撞了,司机说他只是见义勇为。没有足够的证据证明司机撞了人,但司机扶起了老太,送到了医院,却众目睽睽,铁证如山。我会当司机说的话都是真的,用自己的俸禄赔偿老太,而表彰这个司机的所为———即使真的是他撞的,他已经承担了善后的责任,政府的表彰,宽恕了司机之前的罪过,却表扬了他之后的负责。饶恕一人之罪,却成全了世道人心。

  而现在的实情,是以“莫须有”入罪,认为不犯过而助人,“有悖常情”。上位者如此理路,怎怪得在下者硬起心肠凡事莫问?心态阴暗的想法:陈贤妹出手救助小悦悦,除去她葆有救助同类的本能,会不会还因为她讹无可讹。这样想,已是入了恶鬼道,但现实有时会更残忍。

  纪晓岚《阅微草堂笔记》说,断案如遇经济纠纷不易辨别,“宁屈富者”,因为富者承受损失能力更强,如遇颜面争端,“宁屈穷者”,因为富人不要脸,作恶更甚,必须树立“富者仁”的榜样。这同样是明清官场的“潜规则”,隐含着教化为先的儒家伦理精神。现在是早没有了。

  现在仅存的县衙,如平遥,二堂会看见大匾曰“天理国法人情”,西方的陪审团、判例法,无非也是强调“人情”。“人民的声音是上帝的声音”,是大英帝国法庭的常用语。很可惜,几年以来,我们看见的一些判决有悖人情,让人见老人幼儿,倒卧路旁而不敢言动。根据这些事实,要说我们的社会进步了,现代了,实在有些亏心。

说得真好!

3#
发表于 2011-10-24 20:14:16 | 只看该作者

有前车之鉴,故袖手旁观?

彭宇案、小悦悦案,都可以堪称我国司法史、人道主义史两个层面的悲剧。

2#
发表于 2011-10-24 20:01:22 | 只看该作者

某君推荐的一篇精彩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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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杨早   [北京中国社会科学院学者]

  

  从“南京彭宇案”,到天津与南通的老太们,再到佛山小悦悦,回首望去,这个社会的伦理底线滑落了多少?有人在微博上问我:“这样的事情,以前有过吗?”我回答:“不扶人,敲诈,哪个朝代都有。很少读到的,是政府居然不坚持正向教化。”

  假如在古代,假如我是一个饱受儒家伦理熏陶的地方官。我接到了一桩案件,老太说她被司机撞了,司机说他只是见义勇为。没有足够的证据证明司机撞了人,但司机扶起了老太,送到了医院,却众目睽睽,铁证如山。我会当司机说的话都是真的,用自己的俸禄赔偿老太,而表彰这个司机的所为———即使真的是他撞的,他已经承担了善后的责任,政府的表彰,宽恕了司机之前的罪过,却表扬了他之后的负责。饶恕一人之罪,却成全了世道人心。

  而现在的实情,是以“莫须有”入罪,认为不犯过而助人,“有悖常情”。上位者如此理路,怎怪得在下者硬起心肠凡事莫问?心态阴暗的想法:陈贤妹出手救助小悦悦,除去她葆有救助同类的本能,会不会还因为她讹无可讹。这样想,已是入了恶鬼道,但现实有时会更残忍。

  纪晓岚《阅微草堂笔记》说,断案如遇经济纠纷不易辨别,“宁屈富者”,因为富者承受损失能力更强,如遇颜面争端,“宁屈穷者”,因为富人不要脸,作恶更甚,必须树立“富者仁”的榜样。这同样是明清官场的“潜规则”,隐含着教化为先的儒家伦理精神。现在是早没有了。

  现在仅存的县衙,如平遥,二堂会看见大匾曰“天理国法人情”,西方的陪审团、判例法,无非也是强调“人情”。“人民的声音是上帝的声音”,是大英帝国法庭的常用语。很可惜,几年以来,我们看见的一些判决有悖人情,让人见老人幼儿,倒卧路旁而不敢言动。根据这些事实,要说我们的社会进步了,现代了,实在有些亏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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