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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强势肇事者执法暧昧,公正何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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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15 12:24:4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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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假军车撞死4名修路工的恶性事件还未结束,黄埔大道又见特种车牌车辆“惹祸”:11月13日凌晨,一辆挂特种车牌的红旗小轿车与一辆马自达发生追尾事故,令人诧异的是,肇事人员在事发后第一时间试图遮挡车牌。而在赶到事发现场的媒体记者拍照取证时,更是遭遇到了围殴和抢走手机、删除照片的粗暴对待。

当被打记者将遭遇诉诸微博之后,广州交警的官方微博更是发表评论,指责记者真相都没搞清楚,就“乱吠”,失当的言辞一时间引来众多围观。不过还算及时的是,涉事官方微博账号以及广东省公安厅“平安南粤”账号,在事发当晚即公开为此“欠妥言论”道歉。事情进展的急转直下,让人不免生发出一派祥和的观感,警民互动虽有摩擦,但各方表现貌似可圈可点。

然而,就是在这种及时的认错与和缓的互动气氛中,本案的一些关键细节却显然有被稀释的危险。回到交通肇事案件本身会发现,本案在经历警方微博“乱吠门”之后,还有起码两层要点有待深究。

首先便是记者采访遭遇到的粗暴对待,按照当事记者的说法,肇事人员抢手机、删照片的全过程,在场交警不仅始终处于视而不见的暧昧中,甚至交警有直接提醒肇事者“他拍了你车子,你让他删了”的类似让人无法理解的举止。在警察眼皮底下的暴行被充耳不闻,甚至事后还有所谓“我不在场你会被打得更厉害”等与警察身份完全不符的言行。如果上述说法得到证实,这显然会影响警察公平执法的起码形象。

当然,面对这一关键细节,警方会有自己的说法,因为在涉事警察的表述中,有包括“跑步过去想阻止”、“边跑边制止”等看似积极的作为。关键细节的双方争议无法止息,惟一可行的办法则是,彻底公布事发现场监控录像的相关视频资料,一切自然明了。

另一个核心焦点在于,作为交通肇事案件存在的本次事故,到目前为止,除了语焉不详的对肇事车辆描述之外,公众无处求得有关肇事方的任何信息。对于交通肇事案件而言,公开透明的公正执法,必定是最应当被追求的核心目标,容不得丝毫转移。在事发已几十个小时的时间里,人们看到各类花絮,记者被打、警方失口,好不热闹,但真正关键信息却难以寻到,这显然是一种极其不正常的迹象。

只要足够细心,其实很方便归结出一类现象,即普通的交通肇事案件被掺杂进莫名的强力因素之后,警方所表现出的,往往会是一个欲语还休、欲盖弥彰的暧昧态度。不独此次,就在几天前本埠媒体报道,有酒醉女子驾驶保时捷肇事,在事故处理过程中冒出一句“我认识市领导”的“醉话”。此语前后,警方的举止颇耐人寻味,在这句疑似有背景的表态之后,目击者称,警方就任由该女子“钻进车内打电话”、一时间“没有进一步行动”了。当然,据后续报道,该肇事女司机已被刑事立案,并移交检察院,其“认识市领导”的“醉话”也被证伪。但举凡此类特殊的交通肇事案件,当一些疑似(且随后均被证伪)的强力介入,警方处理案件的程序、尺度和态度总会有较为明显的变化,态度瞬间变得暧昧起来。

即便事后证明不存在违反法定程序的照顾情形,但此类案件的处理却依然有悖于普通民众在普通案件的遭遇和体验,口气会变化,态度会软化,起码在程序允许的范畴中,对强力主体极尽方便之门。甚至如此次黄埔大道肇事案般,肇事者公然围殴记者、删除照片,也会享受警方“什么都没看见”的优渥待遇。这显然有悖于作为执法部门本应具备的公正、公开和公平特质,也有损公众对“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观念的信仰,因为,“人人平等”的诉求,当然需要包含执法者对每一起案件、每一个公民的一体对待。

身处公共事件定纷止争的关键位置,交警部门有责任、有义务公正、公平、公开地处理每一起案件。尤其是当强力介入执法流程,执法者的执法行为需要极力避免这种羞答答的暧昧,让公平不再气短,让公众有理由对真相充满期待。

作者:南都社论
来源:南方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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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发表于 2011-11-15 13:59:05 | 只看该作者

现在的社会,没多少公正的啦

2#
发表于 2011-11-15 12:44:39 | 只看该作者

兜兜转转、踢来踢去,还是没有正面、强硬的改变~

那有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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