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企业社会责任论坛

 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扫一扫,访问微社区

查看: 2568|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如何充分识别组织的环境因素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09-11-24 16:54:5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社会责任专业人士,享用更多功能。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注册

x
环境因素(4.3.1)条款是ISO14001标准中的核心要素之一,充分识别组织所有过程和活动中存在的环境因素是组织建立及保持环境管理体系的基础,也是审核组在现场审核中首先关注的问题。

  一、标准要求的理解
  如何充分识别组织的环境因素,首先应正确理解标准的要求。ISO14001标准条款4.3.1环境因素对识别的要求是:“组织应建立并保持一个或多个程序,用来确定其活动、产品或服务中它能够控制,或可望对其施加影响的环境因素”以及“组织应及时更新这方面的信息”。
   作为该条款的补充和解释,标准附录A3.1中明确了具体的范围“组织应当考虑其现行的,以及与其有关的过去的活动、产品和(或)服务所伴随的投入和产出,以确定自身的环境因素”,“在所有情况下,都应当考虑到组织内的正常和异常运行条件下,以及可能发生的紧急状态”,以及“应对涉及下列因素的工作部门的活动所伴随的重要环境因素予以考虑:向大气中排放、向水体的排放、废物管理、土地污染、原材料与自然资源问题、其他当地环境问题和社区性问题”。这说明,组织在识别环境因素时,应考虑:现在、过去和将来三种时态(这里面也就包含了能够控制、可望施加影响的内容以及进一步需要关注的相关方和产品的环境因素),正常、异常和紧急三种状态,排放等六种情况。在组织活动、产品或服务性质发生变化时,还应考虑及时更新环境因素。

   二、举例说明
  下面用一些实例来说明如何充分识别环境因素。(组织识别环境因素的方法多种多样,这里仅以ISO14004中的描述的"活动--环境因素--环境影响"来说明。)
   制造业使用危险化学品这样一个活动,就要考虑以下活动中的环境因素:
从过去时态看,化学品的运输过程
从组织现场看,化学品的储存、使用
从将来看,化学品的废弃、容器的处理
   而针对每一项活动,就应从状态的角度分析(这里仅指化学品本身的影响):
   化学品运输,正常情况下(合乎安全规定时)应该说环境影响小,可以不予考虑;而在异常情况下,比如运输单位不了解化学品特点,装卸运输粗犷、生产单位密封灌装不合乎规定、气候等条件不合适等,就会造成化学品的溅洒、挥发,造成土壤或大气环境受到污染;紧急情况下,比如遭遇洪水等恶劣条件,以及事故等意外可能会造成爆炸、大面积泄漏等污染事故,显然在不同状态下,环境的影响(可能性、频次、影响程度等)都是不同的。
   化学品的储存使用,正常时,少量挥发;异常情况下可能就有泄漏、较大的挥发、一些化学反应情况;而在紧急情况下,可能会有剧烈反应甚至爆炸等环境事故发生。
   化学品(容器)的废弃,正常情况时,交由具备资质的单位合理科学处理;异常情况下,因人员操作或意识问题就会发生不当的处理、存放而造成污染情况;紧急情况下,可能会发生燃烧、大面积污染土壤等事故。
   当然,对于更新,就要考虑一旦化学品种类、性质、用量发生变化,应当在投入使用前进行评价和环境因素的更新。

  三、环境因素识别充分性审核
   根据国家认可规范要求,环境管理体系现场审核通常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对组织环境因素识别是否充分的审核主要在第一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审核时,审核组通过对组织所有活动场所和过程进行巡视,对照组织确定的环境因素识别方法及其自身识别的环境因素,判断其识别的充分性,主要活动有:
  1.通过文件审核,了解组织规定的环境因素识别方法是否合理,能否满足ISO14001标准的要求,是否明确规定组织及时更新环境因素的时机与方法。
  2.通过现场巡视,基于审核员的专业知识,在充分了解组织生产/服务过程和活动基础上,确定组织的环境因素。
   3.对照组织自身识别的环境因素,判断其识别的充分性。
   4.通过第一阶段审核,审核组应确认组织的重要环境因素没有遗漏。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微信微信
收藏收藏 分享淘帖 支持支持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企业社会责任论坛 ( 粤ICP备07511431  

GMT+8, 2024-11-27 08:20 , Processed in 0.150093 second(s), 23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