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4 环境管理物质目标及指标和削减计划的评审/修订。fficeffice" /> 5.4.1 环境管理者代表应定期对环境管理物质目标及指标和削减计划进行评审,评审环境管理物质目标及指标和削减计划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对环境相关环节的要求,并将评审结果以书面形式交总经理批准后,予以发行. 5.4.2 环境管理物质目标及指标和削减计划的修改应考虑以下几方面: a 内部审核结果; b 公司内外状况的变化; c ROHS指令,环保相关的法律、法规; d 环境方针的要求; e 相关方的要求; f 环境管理物质目标及指标和削减计划的达成度。 5.4.3 环境管理物质目标及指标和削减计划修改后,环境管理者代表应在适当的时间内对修改内容的妥当性进行确认。 ffice:smarttags" />5.4.4 环境管理物质目标及指标和削减计划的审核修正,原则上每年1次,但当地法律、法规及内外部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时,应根据实际情况,由环境管理者代表作出修正的方案。 5.5 环境管理物质目标及指标和削减计划的宣传 5.5.1 本公司各部门应有最新版本的《环境目标指标及管理方案一览表》、《环境关联物质削减表》、《削减计划追踪单》,品管部有责任在本公司内,利用各种会议及教育训练向员工宣讲环境管理物质目标及指标和削减计划。 5.5.2 在本公司内以宣传牌、培训等形式宣传环境方针,对外则应利用各种宣传媒介手段对公司的环境方针进行宣传。 6.0 引用文件:无 7.0 相关记录: 《环境目标指标及管理方案一览表》…………………………附表一 《环境关联物质削减表》…………………………… JG-RP-41701……………附表二 《削减计划追踪单》………………………………… JG-RP-41702……………附表三 8.0附件: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