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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09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今年国庆节和中秋节合并放假,具体安排为:10月1日至8日放假,共8天。其中,10月1日(星期四)、10月2日(星期五)、10月3日(星期六)为国庆节法定节假日,10月4日(星期日)照常公休;10月3日(星期六)公休日及中秋节分别调至10月5日(星期一)、10月6日(星期二),9月27日(星期日)、10月10日(星期六)公休日调至10月7日(星期三)、10月8日(星期四)。9月27日(星期日)、10月10日(星期六)上班。 我的牢骚——农历八月十五只有一天即10月3日为中秋节,这是雷打不动的,哪个老百姓也不会认同调到10月6日过中秋节,所以将中秋节假调至10月6日实在是不妥; 国庆节毫无疑问是10月1日,既然要连续放假三天且第三天又与中秋节重叠了,那么中秋节次日即10月4日补一天法定节日假就是理所当然的了; 至于10月3日、4日两天周末休息日,顺水推舟延至10月5日、6日两天公休不就OK了吗?何必多此一举搞出什么10月1、2、3、6为法定节日假,4、5、7、8为公休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