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 这是法律的规定。 工作场所应保持安全室温。查持当地法律是否有关于生产设施内温度高低限制的规定,若有则应遵守。安全温度应在下表所列范围之内。当温度超过此范围时,管理层应建立一套正式的温度调节程序,以防止温度造成的不适压力。首先可考虑使用诸如风扇、换气扇、空调等工程控制装置。也可采用管理调控,如调整工休时间以及工作量与工作持续时间,由此可减少员工处于超常温度中的时间。还可采用暂缓执行非紧急任务,直至高热环境温度得到改善的管理调控措施。另外,可使用特殊的个人防护设备或防护服以减轻温度影响,但应考虑到此方法为效用最低的调控方法。fficeffice" /> .生产区 – 低温限制(干球温度)/高温限制(湿球温度) .生产 – 坐着工作 – 16℃/30℃(61℉)/(86℉) (如:缝纫,植发,组装) .生产 – 轻度工作 - 4℃/30℃(39℉)/(86℉) (如:真空电镀,模制,模铸) . 生产 – 中度工作 - 4℃/30℃(39℉)/(86℉) (如:搪塑) .仓库 - 4℃/29℃(39℉)/(84℉) .办公室 - 16℃/31℃(61℉)/(88℉) .*若医务人员证明某些工人可比一般员工能忍受更高温度,则工厂也至多可将温限提高1℃(2℉)。 这是ICTI的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