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ote user="rongyuan_123"] 企业也有企业的难处啊. 07年3月份我现在这家公司一个员工下班去打了一个小时牌,然后骑自行车回家,在回家的路上被车撞了,肇事车辆逃逸了,当时情况紧急我连夜将员工送到深圳市内治疗;第二天为了给员工申报到工伤我做了假的下班记录,工伤是报到了.员工出院时有10000多元治疗费属于自费药品,公司出于人道主义也给员工承担了,员工医疗期结束后,帮他去做了伤残等级鉴定评到9级;社保部门按工伤也给予了工伤的待遇,但是工人家属后来找到公司说也要按社保规定要求公司给予工伤的待遇和补偿; 大家说公司冤不冤啊,我当时也觉得很冤当场拒绝了他的请求.工人家属天天找我,甚至威胁我.最后出于人道主义公司还是给了他20000元. 做好人真累. [/quote] 不管是法律法规,还是地方政策,其最初的出发点应该是想更好些或有利于大部分,但在执行过程中因为人、地方、条件等种种因素可能会导致很多不如人意的地方,这是没有办法的,一个规定再好,但不能保护所有人需要保护的人,这就是现实,做事做人都累。甚至有时候做了好人还不一定得到理解,得到好报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