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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当时我也有说只用支付2个月就可以了。以劳动合同法第97条为法律依据。
如果是辞退,则又另当别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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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是我记性不好还是怎么回事,我的印象中劳动合同法好象没有这样的明文规定。
是的,以上回复是针对双方都不愿意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形。
法律的语言组织和我们平时工作是不同的。
所以楼主总结出来给大家分享非常值得学习。
一目了然,更清晰,更易理解和操作。
其实是当时有个群友提问,然后大家参与讨论。
我刚好在论坛上,就将这个话题放到了这里。
楼主的做法很好,论坛的保存价值要大于群聊,便于保存和检索。
有不同的意见也是正常的,我赞成楼主的做法。
法律上写的条文虽然白纸黑字,但我在工作中,用自己语言组织。
在培训时,也要总结。即所谓深入浅出。
要不都让大家去读法律条文,嘿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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