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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同意谭版的话!真是感觉HR是站在高危行业呢,外面看着自己好看,但是做起来,没有知道自己的无奈……
其实在这里呢,就是我们公司的中层管理人员没有这种意识,老板也是不理不睬,才会导致这种局面,也说明企业文化的完善还有好长一条路走呢!
我们也有这样的事情。
我们有时工作时间中途车间没事做了,车间主管就要人事部门写放行条让工人下班。写班,很烦,又要停工待料又要手工补考勤。不写吧,得罪工人也得罪车间主管,因为他们也可以下班休息。
既要维护老板的利益,更要倾听工人的心声。
我司就是因为此事,执行多次都没有效果,所以我今次就一次来严格的,也是想杀鸡敬候呢!
对了,在大门口贴个警告标示好了。“衣冠不整,恕不招待”行政部示 2011年五月
其实我觉得,仅有惩罚、警告标志,仍只能是治标不治本。
工人们为什么敢一次次违反规定?仅仅是因为处罚的力度不够吗?
工厂其实就是一个小社会,有“阶级”、有利益相关方、有权术、有斗争、有暗礁有潜流、有风起云涌。。。。。
而工人们,是最弱势的一群,同时也是最会审时度势、隔岸观火的一群,是会推波助澜的一群。。。。。(请不要怪我将人想得这么不堪,有时人心人性本来就不堪)
趋利性也是人的自然本能之一。
当制度似乎成了生产部门(或某些部门)与行政部门的矛盾点时,而生产管理方(或某些管理方)所表现出的态度和观点又能满足自己的某些利益需要时(即使只是很简单的可以在着装方面能任自己随意而为),很难不让人隔岸观火、甚至煽风点火、混水摸鱼。
因为,当天塌下来,还有高个儿顶着。当“胳膊”扭不过“大腿”时,自己就庆幸成了胜利方。
所以,制度的制定、下达部门与制度的配合、执行部门,应在某些方面达成共识和找到共同利益点。
安可姐姐,没有制度,没有一些警告标示,就别谈执行啦。
你的看法是对的。其实工人闹事,都有几个带头的,找对症状下药就可以了。
记得有1次,车间有1个组的人怠工,车间主任没办法搞定。厂长长期不在,所以助理希望人事部一起介入处理。
哥到车间把所有人拉到会议室,询问了原因后,发现说话的其实也就3,4个人。
等他们把“苦水”吐完了后,哥让他们自己选1~2个代表留下来商讨对策,其他人继续下去工作,并保证不会处罚代表们;
结果你知道的,越多发言的那几个越不想做代表,也没有人自愿。
局面1下冷静得很多。
他们既然没有自愿的,那就由哥指定啦。说话最多的那2个,外加一个他们认为技术比较好的那个留下,其他人下去继续开工。
结果只留下2个,技术比较好的那个男的,不愿意留,而且还帮着说,我们先下去工作好了。
呵呵,处理到最后,我让其中1个代表担任临时组长,那个技术比较好的男的充当临时组长的技术顾问。原先的组长调任其他组。
几天过后,下车间巡查5S的时候,那2个代表还跟我聊天,当我询问到现在组的工作的时候,她说每人都挺团结的,也再没有发生其他事。
感谢JOHN的分享!想必对大家在处理工作中的一些员工问题有启示。
也很荣幸安可的辈份“降”了一级,光荣地从大婶降至姐姐,呵呵
顺便安可再申明一下下:
前面我说的是“仅有”惩罚、警告标志不够,不是说不要制度和警告标志呢,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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