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还是把当时的情况叙述一下吧: 死者是一位29岁的四川青年,育有两个孩子。 当时是在推着自行车过斑马线附近的时候,跟第一条道上的车抢道,冲到第二条道时,后面的车视野被左边的车挡住,直接撞了上去。 货车只载了一半的货物,没有超载。但因为是下坡道的惯性,所以被撞出很远。 最后判货车负全责。主要原因是检测车辆的刹车不合格。而货车的刹车据称,几乎所有的在检测时都是不合格的。 当我收到消息时,只知道是一个29岁的农村青年,但我们立刻分析出他至少有两个孩子。在医院的时候我问ICU的主任,他也不知道确切的信息。但结果果然如是。 一个家庭的顶梁柱就这么去了,剩下无知的孩子和未亡人。 所有的人都唏嘘。。。。。。 其实作为一个企业,在出了这种事故后是应该马上承担起责任的。而我们的BOSS恰又是个有爱心的人。在我们逃回工厂后的第二天,他就让律师先支付给樟木头交警大队1W,作为家属在东莞的近期生活费用。车辆有交强险,有第三者责任险。只要家属方面提供所有的单据,可以在保险公司得到最大的赔付,而企业只需支付剩余的费用和人道主义赔偿。 但紧接而来的一长串事情,让所有的人都不知如何评断。 死者家属带了100多人围攻工厂,数部川A牌小面包在门外聚集。工厂的运行陷于瘫痪。 他们带来的人甚至看上去有黑道上的人。 指着鼻子对我们的人说:找人来QJ你们,先J后S。。。。 。。。。。。 象这种情况,在之后的谈判过程中发生了无数回。企业被折腾得筋疲力尽。110来了无数回。 记得有一次,在处理完之后,所有的人都走了,我一个人站在空荡荡的厂区里面。天黑了下来,我觉得无比的孤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