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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zil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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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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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4-2 15:01:41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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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了预防火灾与减少火灾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2001公安部61号令)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的消防安全管理。

 

3 职责与分工

主管部门:安全环保部。负责本公司的消防管理,监督本制度的执行。

相关部门:公司各部门、车间。日常工作中贯彻执行本制度。

 

4 内容与要求

4.1 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做好公司防火、灭火等消防工作。

4.2 在新、改、扩建项目中,遵守和执行“三同时”规定,取得建筑工程竣工消防验收合格报告。

4.3 公司主要负责人是消防安全责任人,由主管部门全面负责公司的消防工作。

4.4 公司在员工岗前培训时进行消防安全培训。

4.5 火灾事故预防

ffice:smarttags" />4.5.1 按单位、部门划分消防责任区,完善防火安全责任制。

4.5.2 按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经常进行检查,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4.5.3 凡使用过和失效不能使用的灭火器,必须委托维修单位进行检查,更换已损件和重新充装灭火剂和驱动气体。

4.5.4 必须落实灭火器报废处理,超过使用期限的灭火器予以强制报废,重新选配新灭火器。

4.5.5 建立灭火器档案资料,记明配置类型、数量、设置位置、检查维修单位(人员)、更换药剂的时间等有关情况。

4.5.6 消防设施器材日常管理实行属地管理,各单位对本辖区内的消防设施器材的完好有效情况负责,并确定专人具体负责。

4.5.7 针对企业特点定期进行消防宣传和消防应急疏散演练。

4.5.8 厂内设置禁火区,生产区内严禁吸烟,动火作业应按照《安全作业管理制度》和《防火、防爆管理制度》有关规定执行。

4.5.9 进入禁火区的车辆必须佩戴防火装置,运载危化品的车辆进入禁火区需经相关部门批准。

4.5.10 厂区应加装防雷设施,并进行防雷检测,避免雷电引发意外火灾事故。

4.5.11 在生产作业过程中装卸、换装、清扫易燃易爆物料时,应使用不产生电火花的铜制、合金制或其他工具。

4.5.12 加强易燃液体、液化气体和燃气设备的管理与监督、监控,严格执行操作规程,避免意外事故发生。

4.5.13 加强安全用电管理,按标准配置生产作业区域和储存区域的用电设备和用电器具,生产设备应加装消除静电的设施和采取防护措施,避免电火花引发意外火灾事故。

4.5.14 定期进行消防检查,及时清除火灾隐患,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和报告。

4.6 根据企业条件成立义务消防队

4.6.1 义务消防队应在企业突发意外火灾事故时及时进行扑救,避免和减少火灾损失。

4.6.2 义务消防人员应熟悉企业消防设施和器材的存放位置和使用方法。

4.6.3 每天保证都有公司管理人员夜间值班,加强夜间值班的巡回检查。

4.6.4 加强对厂内禁火作业区、生产车间、危化品仓库(储罐区)和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警戒和巡回检查。

4.7 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4.7.1 公司制定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上报当地政府安全监督部门备案。

4.7.2 按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每年组织进行一次演练。

4.7.3 当公司人员调整、作业场所调整后,应及时修订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演练。

4.8 如果发生火灾,火灾初期应积极自救和组织人员撤离,同时报告有关领导;有关领导应根据现场实际情况作出报警和启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决定。

4.9 消防工作应纳入《安全目标责任书》,按《安全生产奖惩制度》考核。

 

5 相关制度

《安全作业管理制度》

《防火、防爆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6 相关记录

《安全目标责任书》

《消防器材登记台帐》

《安全作业许可证》

《体系运行检查记录表》

《会议记录》

52#
 楼主| 发表于 2009-4-2 15:01:58 | 只看该作者

安全培训教育制度fficeffice" />

1 目的

为增强本厂员工的安全意识,提高安全素质,杜绝或减少事故的发生,规范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根据公司有关规定并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与公司签定劳动合同的所有职工。

 

3 内容与要求

3.1 公司领导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要求,参加政府和相关部门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各级管理人员和工程技术人员须经安全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

3.2对各级领导干部和安全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安全知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不断提高安全意识、技术素质,提高政策业务水平。

3.3 凡新入厂的员工必须经过厂、车间和班组三级岗前安全教育,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进入生产岗位工作。新员工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72学时,每年接受再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3.4 厂级安全教育由安全环保部负责,并作相关记录--《会议记录》。

厂级岗前安全培训主要内容

A 本单位安全生产情况及安全生产基本知识;

B 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C 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

D 事故应急救援及防范措施;

E 有关事故案例等。

3.5 车间级安全培训由车间负责,并作相关记录--《会议记录》。

车间(部门)级岗前安全培训主要内容

A 工作环境及危险因素;

B 所从事工种可能遭受的职业伤害和伤亡事故;

C 所从事工种的安全职责、操作技能及强制性标准;

D 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疏散和现场紧急情况处理;

E 安全设备设施、、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

F 本车间(部门)安全生产状况及规章制度;

G 预防事故和职业危害的措施及应急注意的安全事项;

H 有关事故案例等。

3.6 班组级安全培训由各车间按实际情况进行,由安全员或班长负责,并作相关记录--《会议记录》。

班组级岗前安全培训主要内容

A 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B 岗位之间工作衔接配合的安全与职业卫生事项;

C 有关事故案例;

D 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3.7 本厂员工在厂内调动工作岗位时,接收部门应对其进行二、三级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从事新岗位工作。

3.8 凡从事特殊工种作业的人员,应按国家有关要求进行专业性安全技术培训,经考试合格,取得特殊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并定期参加复审。除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外,还必须取得本企业的安全作业证。

3.9 在新工艺、新技术、新装置、新产品投产前,主管部门应组织编制新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进行专业培训。有关人员经考试合格方可上岗操作。

3.10 脱离岗位(如产假、病假、学习、外借)六个月以上重返岗位的操作人员,由车间负责进行岗位复工安全教育。

3.11 各部门、车间每年检修期间应对本部门培训需求情况进行识别,填制培训需求计划,并组织实施。

3.12 安全作业证是职工独立作业的资格凭证,其发放范围限于企业直接从事独立作业的所有人员。

3.13 发放安全作业证应考核以下内容

A 化工作业人员应考核本岗位的工艺规程、安全技术规程、岗位操作法和有关职业安全卫生知识、操作技能、异常情况紧急处理以及紧急救护等。

B 通用工种(包括机、电、仪等维修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考核本工种应掌握的安全作业技能和与化工生产有关的安全基础理论知识。

C 安全作业证车间考核成绩报安全环保部,由安全环保部组织考核填写成绩报厂长批准发放备案。

3.14 安全作业证管理

A 安全作业证是职工上岗作业的凭证,凡是独立直接从事生产作业的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B 安全作业证应记载安全教育的考核成绩。

C 持证者必须每年至少接受一次安全考核,成绩记入安全作业证内,考试不合格者,允许补考一次,凡补考不合格者,应收回其安全作业证,取消独立作业资格。

 

 

 

 

4 相关记录

《会议记录》

《安全培训考试题》

《安全培训成绩台帐》

《安全作业证》

 

53#
 楼主| 发表于 2009-4-2 15:02:18 | 只看该作者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fficeffice" />

1 目的

为规范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管理,防止人员伤亡事故,促进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如下几类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管理:电工、金属焊接、切割、起重、厂内车辆驾驶、压力容器操作。

 

3 职责与分工

主管部门:安全环保部。负责组织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取证工作;负责建立特种作业人员档案,规范特种作业行为。

相关部门:生技科、各车间;负责电工、电焊工、钳工、起重工、压力容器操作工的管理。

          物管科。负责厂内车辆驾驶员的管理。

 

4 内容与要求

4.1 特种作业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A 年龄满18周岁;

B 身体健康,无妨碍从事相应工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C 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具备相应工种的安全技术知识,参加国家规定的安全技术理论和实际操作考核并成绩合格;

D 符合相应工种作业特点需要的其他条件。

4.2 特种作业人员在独立上岗前,必须进行与本工种相适应的、专门的安全技术理论学习和实际操作训练。

4.3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通过市级以上安全生产综合管理部门的考核,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

4.4 各特种作业主管部门应当加强管辖范围内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按照《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国家经贸委13号令)做好申报、培训、考核、复审的组织工作和日常的检查工作,并建立特种作业人员档案。

4.5 离开特种作业岗位达6个月以上的特种作业人员,应当重新进行实际操作考核,经确认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4.6 特种作业操作证不得伪造、涂改、转借或转让。

 

5 相关制度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6 相关记录

    《特种作业操作证》

 

54#
 楼主| 发表于 2009-4-2 15:02:38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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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检维修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保证生产设备正常运行,避免发生意外设备事故和其他伤害,保证检维修过程的安全和高效率、高质量,制订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设备、设施检维修的安全管理。

 

3 职责与分工

主管部门:安全环保部。负责监督本制度的执行。

相关部门:公司各部门、车间。日常工作中贯彻执行本制度。

 

4 内容与要求

4.1 检修前准备

ffice:smarttags" />4.1.1 编制检修计划应做到内容详细、责任明确,措施具体,应包括对安全装置、设施的检修。凡是具有二人以上参与的检修项目,必须指定一人负责安全。

4.1.2 检修部门负责人要对检修中的安全负责,在对参加检修人员交待好任务的同时,书面交待好安全措施。

4.1.3 检修负责人在检修前,要组织人员对检修过程进行风险评价,做好检修机具准备和周密检查,做到机具齐备,确保安全可靠。

4.1.4 检修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物质的设备时,必须进行清洗置换和有效隔离,并按《安全作业管理制度》办理《安全作业许可证》后,方可作业,作业时必须按规定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

4.1.5 清洗置换的设备,必须进行分析检验,取样要有代表性,确保清洗置换有效合格。

4.1.6 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物质和蒸汽设备管道检修,必须切断物料(包括惰性气体)出入口阀门,并由设备所属生产车间加设盲板。

4.1.7 检查设备管道与运行中设备管道连接时,中间必须加隔盲板,在抽堵有毒气体盲板时,应戴好防毒面具。

4.1.8 设备检维修负责人要对移交检修的设备置换处理负责,移交前要查电气、查物料处理,确认合格方可办理移交。

4.1.9 检修电气设备时,必须切断电源并经两次启动复查证明无误后,在电源开关处挂上禁止启动牌或或专人监控,方能检修。

4.2 检修安全规定

4.2.1 检修人员要对检修项目进行检查,检修前准备工作符合检修要求方可进行检修。

4.2.2 一切检修作业,必须严格执行各项安全技术规程和安全作业管理制度。

4.2.3 凡槽罐、设备、管线检修,要在已切断的物料、管道、阀门上悬挂警告牌。进入内部检修,要办理《安全作业许可证》。

4.2.4 容器内及不通风处作业,应采取临时通风措施,或使用空气呼吸器等。

4.2.5 凡检修用的临时照明,应使用36V电压的安全行灯,绝缘要良好,电动工具必须安装漏电保护器并有可靠的接地零线。

4.2.6 从事有害系统检修和抢修,要备好防护器具,以备应急之用。

4.2.7 拆卸有毒有腐蚀管道,应穿戴好规定的防护用品,松螺丝时应先松外面的,防止中毒和灼伤。

4.2.8 在生产厂临时检修时,遇有易燃、易爆物料的设备,要使用防爆器械,或采取其它防爆措施,严防产生火花。

4.2.9 在检修区域内,对各种机动车辆要按规定严格管理。

4.2.10 在生产危险化学物品的场所检修时,要经常与操作工联系,当化工生产发生波动,出现突然排放危险物或紧急停车等情况时,应停止工作,迅速撤离现场。

4.2.11 带压紧螺丝,要站在法兰盘侧面,慢慢地紧,防止滑丝。

4.2.12 设备内检修必须有专人监护,监护人应由有经验的人担任,必须认真负责,坚守岗位,并与检修人员保持有效联络。

4.2.13 在检修作业条件发生变化,并可能危害检修人员时,必须立即撤出设备。再次检修时必须重新办理《安全作业许可证》。

4.2.14 设备内检修应根据设备具体情况搭设安全梯及架台,并配备救护绳索,确保应急撤离需要。

4.3 竣工验收

4.3.1 检修竣工后,检修部门要细致检查静电、安全罩、设备孔等安全措施,切勿将工具器材等忘掉在机械设备内,并将搭设的工作架台、拉设的临时电源全部拆除,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

4.3.2 检修移交验收前,不得拆除悬挂的警示牌和开启切断的物料、管道阀门,经验收后,对检查前所堵设的盲板和切断的管线等要责成专人检查处理。

4.3.3 竣工验收时,生产和检修双方负责人当场检查质量是否全部符合检修标准,安全装置是否恢复齐全。

4.3.4 生产单位自己检修的,单位负责人要亲自到现场检查验收。

 

 

 

 

 

5 相关制度

《安全作业管理制度》

《风险评价控制程序》

《防火、防爆及动火作业管理制度》

《综合管理考核办法》

 

6 相关记录

《检修计划》

《检修安全告知书》

《危险源识别评价表》

《安全作业许可证》

体系运行检查记录表

 

55#
 楼主| 发表于 2009-4-2 15:02:54 | 只看该作者

生产设施安全管理制度fficeffice" />

1 目的

为使各类生产设施(含安全附属设施)按照安全标准化的要求运行,实现安全生产,保证公司正常运营,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生产设施(含安全附属设施)建设、使用、维护、报废和拆除全过程的安全管理。

 

3 职责与分工

主管部门:生技科。负责监督检查生产设施从建设到报废拆除全过程中本制度的执行。

相关部门:公司各部门、车间。保障对生产设施的管理中执行本制度。

 

4 内容与要求

4.1 生产设施建设

ffice:smarttags" />4.1.1 生产设施建设中的安全、卫生及消防设施符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标准,并与建设项目的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三同时”)生产和使用。

4.1.2 公司根据危化品的种类、特性,在车间、库房等作业场所设置相应的安全设施、设备,并按照国家标准和有关规定进行维护、保养,保证符合安全运行要求。

4.1.3 各部门需增置的设施经批准购买后,须报生技科备案。

4.1.4 生产设施项目确定或购进后,各相应项目组或生技科负责组织安装,并负责监督检查安装的质量。

4.1.5 对新置设备的随机配件要按图纸进行验收,未经验收不得入库。

4.2 生产设施使用

4.2.1 各类生产设施使用前,设备管理人员要组织使用人员接受操作培训,由生技科的技术人员讲解。

4.2.2 使用人员应达到四懂三会(懂原理、懂性能、懂构造、懂用途、会操作、会维修保养、会排除故障),方可上岗操作。

4.2.3 按设备安全操作规程要求进行机器开动和停车,在设备使用过程中,发现有异常现象,应立即停车,并通知有关人员检修。

4.2.4 机器设备发生故障,或严重事故时,按照操作规程要求立即停车,保护现场,并报告班组长或有关人员。事故处理坚持“四不放过”。

4.2.5 对不遵守操作规程或玩忽职守,使工具、机器设备、原材料、产品受到损失者,应酌情给予经济处罚和处分。

4.2.6 使用人员要严格按操作规程工作,认真遵守交接班制度,准确填写规格的各项运行记录。

4.2.7 为保证生产设施安全、合理的使用,各部门应设兼职设备员,协助生技科对各类设施进行管理。

4.2.8 实行操作者包机管理。做到各类生产设施有专人负责。

4.3 生产设施维护

4.3.1 所有动力设备不经车间、设备主管允许,不准私自拆卸,不准在电气设备上搭湿物和放置金属、棉纱类物品。

4.3.2严禁私拆或改用设备安全防护装置,发现设备安全防护装置损坏或失效立即报告设备维修人员进行维修。设备主管部门应建立设备安全防护装置维修保养档案。

4.3.3 操作工负责生产设施的日常维护保养。对本岗位设备、管路要做到不潮、不冻、不腐蚀,及时消除跑、冒、滴、漏。认真做好交接记录。

4.3.4 对封存、闲置的设备,不经生技科批准,不得随意启动、转移、拆卸。

4.4 生产设施报废和拆除

4.4.1 各类生产设施陈旧老化不适应工作需要或无再使用价值,使用部门申请报损、报废。

4.4.2 报废、报损旧设备由生技科安排人员按有关规定及时拆除或另行处置,在生产设施台帐中注销。

4.4.3 生产设施拆除前,拆除负责人要组织人员做好拆除机具准备和周密检查,做到机具齐备,确保完全可靠。如需办理安全作业证时,按规定要求办理。

4.4.4 生产设施拆除前,其所属单位应对其进行彻底的清理和置换,确保无残留物质,不会对环境及人身安全造成伤害。

4.4.5 拆除作业过程中,负责人必须为作业人员配备相应的劳动保护用品,确保安全作业。

4.5 安全设施管理

4.5.1 各种设施设备要分类、编号、入帐,定期盘点,做到帐物相符。

4.5.2 对各种设施进行日常维护保养,做好防尘、防潮、防热、防磁、防锈、防腐蚀、防霉变、防虫蛀等工作。

4.5.3 对违反操作规程造成的损失,或因管理不善造成的损坏、丢失、积压、浪费,应按价赔偿,并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4.5.4 设施设备报废必须经过严格鉴定,履行审批手续。

4.5.5 对生产设施进行检维修时,对安全设施进行认真检查,并作力所能及的维护。

 

5 相关制度

《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安全作业管理制度》

《安全检维修管理制度》

 

6 相关记录

《生产设施验收单》

《设备台帐》

《安全设施台帐》

《生产设施检修记录》

《设备安全防护装置维修保养档案》

《巡回检查记录》

《设备润滑记录》

《会议记录》

《交接班记录》

《设备转移单》

《生产设施报废审批表》

《事故处理台帐》

《安全作业许可证》

 

56#
 楼主| 发表于 2009-4-2 15:03:13 | 只看该作者

工器具管理制度fficeffice" />

1目的

    为加强工具管理,使工具更好地为生产服务,保证装置运行、检修时的人身及设备安全,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各部门、车间的工、器具管理。

 

3 职责与分工

主管部门:生产技术科。负责监督本制度的执行。

相关部门:各部门、车间。负责在日常工作中认真执行本制度。

 

4 内容与要求

4.1 公司各车间土、木、五金工具、电工工具、刀具、起重工具、计量工具由生产技术科归口管理。

4.2 物管科负责转报工具的购进计划,由供应科按计划购买,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单独购买,否则财务不予付款。

4.3 生产技术科负责建立公司工器具台帐,从工器具计划转报到发放,报废进行全过程管理,各车间设备员负责本车间的工器具管理,建立相应的工器具台帐、个人工具必须建立工具登记本,并做到帐帐相符。

4.4 各车间工具严格管理,公用工具必须设专人保管。

4.5 工种变动或工作调动时,个人保管工具必须交回原所在单位方可办理有关调动手续,各车间应严格工具交接,杜绝工具流失,否则按工具流失金额队所在部门进行经济处罚。

4.6 工具保管人员及使用人必须妥善保管、正确使用工具,丢失或非正常使用损坏的工具(影响使用性能或报废),按下列规定赔偿,丢失工具按原价的50100%赔偿,非正常使用损坏的工具按原价的40100%赔偿。

4.7 各车间每季进行一次工具盘点,无论是个人保管工具还是公用工具必须做到帐、卡、物相符。

4.8 生产技术科每年组织12次工具清查,日常进行不定期抽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视情节给予一定经济处罚。

 

5 相关记录

    《工器具台帐》

《交接班记录》

 

 

 

 

 

57#
 楼主| 发表于 2009-4-2 15:03:31 | 只看该作者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fficeffice" />

1 目的

为保证本单位使用的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安全、正常、有效使用,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

 

3 职责与分工

主管部门:生产技术科。负责本公司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监督本制度

          的执行。

相关部门:采购部;负责特种设备的采购管理。

          各部门、车间。负责本单位特种设备的使用及维护保养管理。

 

4 内容与要求

4.1 特种设备的购置、安装

ffice:smarttags" />4.1.1 凡属特种设备均应购买持有国家相应制造许可证的生产单位制造的符合安全技术规范的设备。

4.1.2 特种设备安装前,应委托具有国家相应安装资质的单位负责安装工作,开工前应照规定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办理开工告知手续。

4.1.3 安装完成后,本单位(或者应督促安装单位)应向有关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申报验收检验。

4.1.4 特种设备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由生产技术科负责向市、区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办理注册登记。

4.2 特种设备档案资料的管理

4.2.1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由生产技术科负责管理,当需调阅特种设备技术档案资料时,档案管理责任人应履行调用借阅手续并由相关领导审批后,方可交给资料借阅人。

4.2.2 特种设备技术档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特种设备的制造单位、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书等文件以及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的记录;特种设备的日常使用状况记录;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特种设备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等。

4.3 特种设备使用管理

4.3.1 特种设备使用部门的各级管理人员,应具有安全生产意识和特种设备使用管理相关知识,加强特种设备使用环节的安全管理工作。

4.3.2 特种设备的作业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应经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相应特种设备的作业或管理工作。严禁安排无证人员操作特种设备,杜绝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现象。

4.3.3 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发现设备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和部门安全负责人报告。

4.3.4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当严格执行特种设备的操作规程和有关的安全规章制度。

4.3.5 设备运行时,按规定进行现场监视或巡视,并认真填写运行记录;按要求检查设备运行状况以及进行必要的检测。

4.3.6 当设备发生故障时,应立即停止运行,并立即上报主管领导,并尽快排除故障或抢修,保证正常经营工作。严禁设备在故障状态下运行。

4.3.7 因设备安全防护装置动作,造成设备停止运行时。应根据故障显示进行相应的故障处理。一时难以处理的,应在上报领导的同时,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故障进行排查,并根据排查结果,抢修故障设备。禁止在故障不清的情况下强行送电运行。

4.3.8 当设备发生紧急情况可能危及人身安全时,操作人员应在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后,立即撤离操作现场,防止发生人员伤亡。

4.4 特种设备维护保养应执行《生产设施安全管理制度》中相关规定。

4.5 设备大修、改造、移动、报废、更新及拆除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按《生产设施安全管理制度》中相关规定执行,并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办理相应手续。严禁擅自大修、改造、移动、报废、更新及拆除未经批准或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设备

 

5 相关制度

《生产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6 相关记录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

《特种作业操作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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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4-2 15:03:50 | 只看该作者

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安全管理制度fficeffice" />

1 目的

为规范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安全管理,保证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安全、稳定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对本公司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安全管理。

 

3 职责与分工

主管部门:安全环保部。负责监督、考核本制度的执行情况。

相关部门:各部门、车间及相关责任人。按照本制度对责任范围内的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安全管理负责。

 

4 内容与要求

4.1 公司安全环保部配合生技科对关键装置、重点部位进行挂牌标识。

4.2 生技科协助使用部门在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结合其性能、用途配置监测、防爆、自动控制等相应安全设施;监督、配合使用部门做好保养、维护工作,确保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处于良好运行状态。

4.3 安全设施不准随意拆除、挪用或弃置不用,因检修拆除的,检修完毕后应立即复原。确保其始终处于监控状态。

4.4 当班操作工和班组长要定时巡回检查,不得擅自离岗,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汇报,及时处理紧急情况。

4.5 生技科要建立关键装置、重点部位档案、台帐和安全检查书面报告制度,每月巡回检查一次,做好相应记录。

4.6 安全环保部组织技术部门制定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应急预案,每年进行一次演练。

4.7 公司级管理人员对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定点承包,并在承包点设置“管理人员安全承包责任牌”。

ffice:smarttags" />4.7.1 承包人至少每月到承包点进行一次安全活动。

4.7.2 安全监督和指导责任

A 指导安全承包点实现安全生产;

B 监督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制度的执行和落实;

C 定期检查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与隐患;

D 督促隐患整改;

E 监督事故“四不放过”原则的落实;

F 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

4.7.3 安全环保部每季度对管理人员承包活动情况进行考核一次

4.8 各部门应明确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安全负责人;并对各级操作人员进行培训,保证持证上岗。

 

5 相关记录

《管理人员安全承包责任明细表》

《班组安全活动记录》

《管理人员承包活动考核表》

《安全作业证》

《巡回检查记录》

 

 

仓库、罐区安全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了加强物资存放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保护公司员工和财产免受损害,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物资管理场所的管理。

 

3 职责与分工

主管部门:安全环保部。负责监督本制度的执行。

执行部门:物资管理科。负责在日常工作中认真执行本制度。

 

4 内容与要求

4.1 物管科负责人对仓库、罐区安全负全面责任。

4.2 物资储存场所根据物品性质,分类存放,并在存放区域配备足够、适宜的消防器材。

4.3 加强物资储存场所防火、防汛和防盗的安全管理。

4.4 在仓库、储罐区,应设明显的防火标志,通道、出入口,消防设施的道路应保持畅通。

4.5 确保各种压力储罐符合我国有关压力容器的规定,安全附件必须完好无损。

4.6 闪点低于28,沸点低于85的易燃液体储罐,应设喷淋装置,设施的电器开关应设置在防护堤外。

4.7 物品入库须由物资管理员认真核对、检验入库物品的规格、质量、数量。

4.8 物品的发放,应严格履行手续,认真核实。 危险化学物品的发放,应严格控制,要建立明细台帐,日清日结。

4.9 对危险物品的存储要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4.9.1 危化品入库前应按合同进行检查验收,登记核对数量、包装、危险标志,当商品性质未弄清时不得入库。

4.9.2 危化品的领取,应经主管领导签字批准,经手人签名后方可出库,生产剩余料应及时退库。严禁存放作业区。

4.9.3 进入危化品储存区域的人员、车辆,必须采取防火措施,装卸搬运危化品时应按规定进行,做到轻装轻卸,严禁摔、碰、撞击、拖拉、倾动和滚动。

4.9.4 装卸对人身有害及腐蚀性的物品时,操作人员应根据危险性、穿戴相应的防护用品。

4.9.5 换装、清扫、装卸易燃、易爆物料时,应使用不产生电火花的铜制、合金制或其他工具。

4.10 剧毒物品应单独存放,不能与其它危险品同存一库。剧毒品必须实行“五双”(双人、双锁、双人收发、双人记账、双人检查)管理办法。

4.11 氧化剂或具有氧化性的物质不能与易燃物品存放一库。

4.12 对于气瓶的储存必须遵循下述原则

A 应置于专用仓库储存, 气瓶仓库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的有关规定;

B 空瓶与重瓶两者应分开放置,并有明显标志,重瓶不得在阳光下暴晒,也不宜雨淋。盛装性质相抵触的气体不能存放一库。

4.13 遇水燃烧、易燃、自然等危险品不可在低洼仓库或露天位置存放。

4.14 对于存放易燃品的库区,严禁机动车辆进入库内,各级明火作业应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

4.15 仓库工作人员必须熟悉,会使用各种消防器材和各种灭火的方法。

4.16 仓库保管人员需严格执行《仓库管理规定》,并填写《车间领料单》、《车间产成品(半成品)接收单》、《物资出门证》、《货物装卸证明单》记录。

 

5 相关制度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仓库管理规定》

《防火、防爆及动火安全管理制度》

 

6 相关记录

《物资收发登记台帐》

《车间领料单》

《车间产成品(半成品)接收单》

《物资出门证》

《货物装卸单》

 

59#
 楼主| 发表于 2009-4-2 15:04:15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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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库管理规定

1目的

为了加强物资存放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保护公司员工和财产免受损害,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物资管理场所的管理。

3 职责与分工

主管部门:安全环保部。负责监督本制度的执行。

执行部门:物资管理科。负责在日常工作中认真执行本制度。

4内容与要求

为了更好地发挥仓库对材料的调配功能,规范公司仓库的材料管理程序,促进公司仓库的各项工作科学、安全、高效、有序、合理地运作,确保公司资产不流失和所需原材物料的品牌、型号、规格以及质量符合要求,保证仓库材料供应不延误生产进度,并加速资金周转,适应公司发展需要。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仓库日常管理

1、保管员必须合理设置各类物资和产品的明细账簿和台账。原材料仓库根据实际情况和各类原材料的性质、用途、类型建立相应的明细账、卡片;半成品、产成品应按照类型及规格型号设立明细账。

2、严格按K3系统和物资管理规定进行日常操作,仓库保管员对当日发生的业务及时逐笔录入K3系统,做到日清日结,确保K3系统中物料进出及结存数据的准确无误。及时登记手工明细账并与K3系统中的数据进行核对,确保两者的一致性。

3、做好各类物料和产品的日常核查工作,仓库保管员必须对各类库存物资定期进行检查盘点,并做到账、物一致。

4、保管员要严格控制各类物资的库存量,贵重的或非常用物资实行零库存。并定期进行各类存货的分类整理,对存放期限较长,逾期失效等不良存货,要及时编制报表报送上级领导,由相关部门及时加以处理。

5、仓库物资存放要搞好科学管理,分类清楚,排列有序,整洁卫生。 特殊物资要与一般物资分类存放,确保安全。

6、经常检查仓库安全,做好五防:防火、防盗、防潮、防爆、防腐蚀。发现问题和漏洞应及时向领导报告。

7、先进仓的物料先发,旧废料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利用。

8、库存物资系公司财产,不得任意挪用;认真做好各种公用工具的借、收登记工作。

二、入库管理

新购材料入库,保管员根据计划单凭供应收料通知单/供应签字的供方送货单、质检检验合格单等,当场查点物资的数量、规格等准确无误后,办理入库手续。如不能确定验收标准的原材料,应及时通知有关部门和公司领导,确定验收标准后,方可办理入库。

产成品入库,保管员据质检单确定为检验合格的产品后,指定车间入库人员按相应品名、规格分类堆放,经双方核实数目后办理入库手续、开具产成品入库单。

成品退货,保管员凭物流部门签字的退货通知单接货并认真、准确的填写退货单相关栏目;保管员和物流员双方核对品种、规格、数量正确后共同到财务开据退库单;由保管员登记相关的帐页及K3系统。

各种单据的填开必须正确完整,字迹清楚,并有保管员及经手人签字。

材料接收后,保管员及时登记相关的帐页并录入K3系统。

三、出库管理

1、各类材料的发出,原则上采用先进先出法。物料出库时必须办理出库手续。保管员凭车间主任或统计员开具的领料单发放物料,需领导批准的必须有相关领导的签字方可发放。领料员和保管员应核对物品的名称、规格、数量、质量状况,核对正确后方可领料。

2、成品发出,保管员必须凭物流部门签字的发货通知单发货并认真、准确的填写发货单相关栏目;保管员和物流员双方核对品种、规格、数量正确后共同开据出门证及出库单。

四、报表及其他管理

1、保管员在月末结账前协助车间及相关部门做好物料进出的衔接工作,与各相关部门的计算口径应保持一致,以保障成本核算的正确性。

2、必须正确及时报送规定的各类报表。各种领料单、材料接收单每月20日前送财务部门,并确保其准确无误。

3、库存物资清查盘点中发现问题和差错,应及时查明原因,并进行相应处理。如属短缺及需报废处理的必须按审批程序上报领导审核,经批准后才可进行处理,不准自行处理。发现物料丢失或出现质量问题(如渗漏、受潮、生锈、老化、变质或损坏等),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

五、保管员工作职责

1、保管员必须作风正派,责任心强,公私分明。努力学习、钻研业务知识,做到四懂二会:懂品名、规格、型号、一般性能用途,懂保管常识,懂业务手续,懂消耗规律;会保管维护,会利废节约代用。

2、准确地做好材料进出仓库的帐务工作和各种报表。

3、严格按照材料的验收要求做好材料验收工作,不合要求或不合格的原材物料坚决不予验收。

4、认真做好仓库材料的分类摆放和保管工作。

5、认真做好仓库安全防范及仓库卫生工作。

6、保管员必须严格履行出入库手续,及时准确地记好物资账目,随时反映库存变化情况,在规定时间内办好核算、结账和有关报表。

六、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60#
 楼主| 发表于 2009-4-2 15:05:33 | 只看该作者

巡回检查及设备维护保养制度fficeffice" />

1目的

     设备是生产三要素之一,设备管理的好坏,对企业产品的数量、质量和成本等经济技术指标,都有着决定性的影响,为了能够及时了解设备的运行状态,发现设备缺陷,从而迅速采取措施消除或防止其扩大,将事故消灭在萌芽中,减少经济损失,保证设备安全运行。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各部门、车间的设备管理。

 

3 职责与分工

主管部门:生产技术科。负责监督本制度的执行。

相关部门:各部门、车间。负责在日常工作中认真执行本制度。

 

4 内容与要求

4.1 巡回检查

ffice:smarttags" />4.1.1 巡回检查包括定期、不定期、交接班、特殊情况检查等。

定期巡回检查:是指在机组正常运行或停运后,按规定的时间对所管辖的设备和系统进行的检查。

不定期巡回检查:是指在机组运行或停运过程中,根据设备或系统存在的问题,在原规定的时间外相应增加的对管辖设备和系统进行的检查。

交接班检查:是指运行人员在相互交接班过程中,根据岗位分工对相关的设备和系统进行检查。

特殊情况检查:是指在设备启动和停止,系统在投运和停运时,特别需要时以及遇有特殊天气(如大风、大雪、雷雨、闪电、洪水、溃坝、高温、寒流)时,对所辖设备,系统及预防措施进行的细致检查。

4.1.2 检查内容主要包括:

4.1.2.1 设备、系统的运行、备用是否正常。

4.1.2.2 运行设备、系统的有关参数指标是否合格(如:声音、振动、压力、温度、液位等)。

4.1.2.3 设备系统有无跑、冒、滴、漏现象。

4.1.2.4 设备、系统附件是否齐全完好。

4.1.2.5 建、构筑物及其他现场设施的完好情况。

4.1.2.6 生产现场和设备、系统的卫生状况。

4.1.2.7 有关防暑度夏、防寒防冻设施的完好情况。

4.1.2.8 常用工器具的数量和完好情况。

4.1.2.9 有关记录、指示的情况及变化趋势。

4.1.3 各部门、车间根据本单位实际明确规定检查的范围、时间、路线等。一般重要运行设备和系统每1个小时检查一次;辅助设备和系统每2个小时检查一次;运行设备和系统有缺陷时在原规定检查时间上缩短一半时间。巡检路线的确定不能出现遗漏,同时保证人员的安全,并选择直线捷径。

4.2 设备的维护保养

4.2.1 操作人员对所使用的设备,要做到四懂、三会(懂结构、懂性能、懂用途;全使用、会维护保养、会排除故障),并享有三项权利,即:有权制止他人私自动用自已操作的设备;未采取防范措施或未经主客部门审批超负荷使用设备,有权停止使用;发现设备运转不正常,超期不检修,安全装置不符合规定应立即上报,如不立即处理和采取相应措施,有权停止使用。

4.2.2 操作人员,必须做好下列各项主要工作:

4.2.2.1 正确使用设备,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启动前认真准备,启动中反复检查,停车后妥善处理,运行中搞好调整,认真执行操作指标,不准超温、超压、超速、超负荷运行。

4.2.2.2 精心维护、巡回检查制,运用五字操作法(听、擦、闻、看、比),手持三件宝(板手、听诊器、抹布),定时按巡回检查路线,对设备进行仔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排除隐患;搞好设备清洁、润滑、紧固、调整和防腐(即十字作业法),保持零件、附件及工具完整无缺。

4.2.2.3 对备用设备要定时盘车,搞好防冻、防凝等工作。

4.2.2.4 经常保持设备和环境清洁卫生,做到沟见底、轴见光、设备见本色、门窗玻璃净。

4.2.2.5 搞好设备润滑,坚持五定”“三级过滤(五定:定点、定时、定质、定量、定人;三级过滤:从领油大桶到岗位储油桶,岗位储油桶到油壶,油壶到加油点)。同时对润滑部位和油箱等定期进行清洗换油。

4.2.3 操作人员必须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

4.2.4 设备检修人员对所包修的设备,应按时进行巡回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配合操作人员搞好安全生产。

4.2.5 车间所有设备、管道等维护工作,必须有明确分工,并及时做好防冻、防凝、保温、保冷、防腐、堵漏等工作。

4.3 检查中发现异常情况,检查人员应根据有关规程规定和具体情况予以处理,并及时汇报。

4.4 检查中对设备遇有疑问或不明白的问题,不得随意乱动设备或将其退出运行。

4.5 巡检中发现设备着火或危急人身安全时,应立即采取紧急措施,根据安规规定的灭火方法进行灭火或抢救。对于现场无法停电的设备,应及时汇报,联系停电。

4.6 因巡回检查不到位,不认真,应发现而未发现设备缺陷造成事故,要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5 相关记录

    《巡回检查记录》

《设备润滑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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