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小孙那里,看到台湾知名画家、诗人和作家蒋勋先生说的一段话: “我一直很感动《红楼梦》开始的神话。宝玉是大荒山无稽崖青埂峰底下,女娲补天剩下一块没用的石头,它后来修成了人身,走在灵河岸边,看到一株草快死了,它就用水浇灌它。它后来到人间去经历繁华,这株草很难过,受人雨露之恩,便想着要还报。它就说:‘好,它到人间去,那我就幻化成女体,把我一生的眼泪还它吧。’我觉得这个‘还’是东方哲学里非常动人的东西。我跟很多西方朋友讲‘还’这个概念,他们不太容易懂。我觉得‘还’是东方的,他必须相信因果,他才能够‘还’。这个因果是非逻辑的,也不是理性的。我觉得‘还’非常宽容,‘还’是到最后心甘情愿为他爱的那个人做一些事情。苏东坡最后‘一樽还酹江月’也是讲‘还’。好像身体到人世来一遭,最后有一个‘还’。可能是对某个人,可能是对江山,也可能是空间和时间。这是中国文化里非常动人的一个概念,它不是正统教条的思维,这个‘还’是在非常具体的生活里完成的。” 小孙说,这个“还”比因果更亲切,更叫人欢喜,因为因果是金刚怒目叫人战战兢兢的,而“还”则是慈眉温暖叫人心甘情愿的。人生至这世界,有些东西总是要还的。甚至,“还”不仅美,还是福,小孙说:不信,你可以去问问黛玉,将一生的眼泪还给一人知己的宝玉,于她不是不福? ——以前从不知“还”字如此动人过。 如得菩提。 [此帖子已经被作者于[lastedittime]1300295727[/lastedittime]编辑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