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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条例背后的政府阴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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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5-29 01:18:3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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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说《工资条例》即将出台,最低工资标准、工资协商和同工同酬等相关条款将被纳入其中。如此消息,我相信欢呼雀跃者大有人在,而质疑这种政策的人将少之又少,因为工资的背后,隐含着公平这样巨大的道德命题。谁不渴望公平?谁不渴望过上一种有尊严的生活?当政府主动站出来参与企业工资的制定和执行,那些汗流浃背的工人们岂有不欢呼的道理?

  现实的逻辑链可能就是这么简单:工人渴望拥有更丰沛的收入,政府渴望通过提升劳工工资水平实现有限公平,并进而谋求社会的稳定。看上去很美,甚至理所当然,但就是没有人站在企业的角度思考。有很多思维的陷阱摆在这里,比如劳资关系上,似乎企业天生贪婪,为了谋求更大利润,必然锱铢必较,草菅人命,似乎资方与劳工从来就是一对死敌;比如在政府与企业的关系上,大家似乎都认定,只有政府才会替劳工着想,能够对企业构成真正制衡的,只能是政府。

  但是很遗憾,市场经济的基本常识并不这么思考问题。常态下,企业对工人工资的制定,显然是企业经营管理的内务,作为公共事务管理者的政府并无权力干预。事实上,不论企业如何单纯追求利润,最后的结果必然是,最好的企业利润,必然是资本和人力资源共谋的结果,一家企业如果在劳工问题上草菅人命,为非作歹,必然要影响到企业的盈利能力。站在这样的角度,我们看到,企业关注劳工工资,更多的是基于利益考量,政府关注劳工工资,更多的则是道德和公平诉求。在市场经济的场域之内,前者显然是对理性经济人的一种可以量化的基本博弈,而后者则是一种模糊的、非市场化的道德判断。

  有些警示恒言一直摆在这里,比如通往地狱的道路通常都是由美好的道德铺就,还比如中国的俗话说,好心办坏事。面对劳工工资这样纯粹由市场来裁定的问题,理性的态度应该是交给市场。事实上,稍微有些常识的人都应该知道,劳工工资从来就不是企业单方面所能决定的,它必然是市场竞争的结果。同一个市场背景,同一个行业,企业与企业之间的劳工工资如果悬殊过大,工人有权选择,这种由工人提供的自由选择行为,再一次制约着企业,不可以在劳工工资问题上为所欲为。

  如此,我们终于发现,过于放大、过度聚焦企业资方和劳工的利益分歧,是一个错误。这种单向度的冲突关系,必然导致我们忽略掉市场的自由秩序。当企业和劳工产生大面积冲突,企业和劳工必然同时成为市场中的鸡肋,而政府必然以一种道德卫道士的形象,用一种完全忽略市场机制的方式,参与到市场运作中,以一种强迫性的行政力量逼迫企业提高劳工工资。这意味着企业将不能承受不断增加的成本,导致亏损,甚至破产,而企业的亏损或者破产,必然导致劳工的大面积失业;退而求其次,即使企业只是增加了成本,并没有影响到企业的持续经营,但企业的理性选择必然是裁员,是通过裁员减少成本支出,而这样最终伤害的,依然是劳工的就业机会。这个时候,整个市场的容量会缩小,自由竞争的力度会减弱,企业的创新能力会式微,并最终影响到一个经济体的GDP水平。

  真正合理的态度,应该是把注意力集中在政府和市场的分工问题上。

  比如工资协商问题,在中国首先应该是由谁来替工人争取工资权益。在一个开放的市场条件下,答案其实是非常简单的,那就是工会,是由工人自发组成的工会组织代表工人和资方谈判。但问题在于,今天中国几乎所有的企业里,工会仅仅是政府的一个派出机构,政府也是一个利益集团,他们不可能真正帮助劳工争取权利,现实的情况可能正好相反,当企业和工人出现真正的冲突,政府多半都站在利益更多的一方,也就是企业资方这边。所以,真正的工资协商,应该由工人自己的组织来承担,而绝不是政府部门越俎代庖。

  比如同工不同酬的现象,很多人把矛头直接指向了企业管理层,但事实的真相却是,企业只是在依照中国的户口制度模型来设计不同的工资类别。这种现象,刚好可以解释为什么大量的企业愿意更多招聘使用农村劳动力,而不愿意使用城市人口尤其是不愿意使用北京、上海等大城市的人口。是错误的户口歧视制度衍生出了错误的同工不同酬的工资制度。仍然是政府在这里主导着一种更大的、更宽泛的、也是更本质的不公平。政府要想真正解决这种同工不同酬的现象,请首先废除被无数人唾弃已久的城乡户口分割制度。

作者:苏小和
来源:中国经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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