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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委员、致公党湖南省委副主委伍中信建议在当前金融危机的特殊形势下,暂停施行劳动合同法。 这一“暂停”的呼吁引来高层和社会不少的争议,有人从法律的尊严角度,有人从保护劳动者权益的角度提出了质疑。 实施《劳动合同法》目的在于减少劳动要素市场的交易费用,保护企业和劳动者双方的利益。如果一部法律制度的实施会导致市场交易费用的急剧上升,从而影响社会就业甚至社会稳定,对劳动者和企业都会造成损失,那么这部法律就有足够暂停实施的理由。 新的《劳动合同法》)保护劳动者权益的初衷无疑是好的。但在全球性金融危机这个大的背景下,它对于企业和劳动者都会产生诸多显性和隐性的成本,从而影响社会就业,对劳动者和企业客观上都会造成巨大的损失。 对企业来说,社会保险、解除合同补偿、加班费用、最低工资标准限定等显性成本增加的同时,还有诸多如无固定期限合同、试用期的规定、赔偿成本、应诉成本、竞业限制的对员工的“软约束”等隐性成本。这使得劳动者必然面临现时工资和就业机会减少等损失。 伍教授认为,“暂停”并不是不尊重法律,也不是改变法律(需要修改是另外一回事),而是灵活运用法律,“暂停”绝不同于“叫停”。就像收录机的“PAUSE”键而非“STOP”, “PAUSE”可继续收听,“STOP”则要回到原点或者取消收听。也像篮球比赛中的“暂停”,是为了调整决策,绝非要改变规则,或者停止比赛。只不过我们从来没有运用过这种法律手段来调节经济,没有这个习惯而已。绝非是网友所提“视法律为儿戏”,“不维护法律的尊严”。根据“法和经济学”原理,调节经济运行既可使用经济手段,也可使用法律手段,法律手段比起经济手段来,一是时效性要好,立竿见影,二是要省钱,尤其在经济危机的特殊时期。伍中信颇有信心地表示,与其千万次地从道德上呼吁企业不裁员(当然道德手段也是有效的),还不如暂停《劳动合同法》,其效果可能胜过几万亿的投资计划。 针对“暂停”是损害还是维护劳动者权益问题,伍中信认为,目前的法律确实有利于保护中高层劳动者利益,通过合同的方式把劳资关系合理地固定下来,但它非常有碍于低层劳动者的就业和收入增加,一方面,单位不愿意跟缺乏劳动技能的劳动者签订长期合同,是人之常情,另一方面,企业因劳动合同法增加成本而倒闭或转移“阵地”的现象时有发生,它进一步促进了低层劳动者的失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