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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聿文:还利于民 央企责无旁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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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4 13:37:3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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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央企,最近有两条消息被关注。一是央企去年全年有望实现利润超1万亿元,同比大增50%,再创历史新高。二是从今年起,央企向国家上缴红利的比例在原有基础上提高5%,上缴红利的范围也扩大到1631户。

应该说,在央企利润破万亿的情况下,适度提高其分红比例是非常有必要的,也是央企的基本职责所要求的。央企从2007年9月开始向国家支付红利,迄今不过4年,分红比例也不高——即使是像中石油这样非常赚钱的企业,其上缴的红利也不过是其税后利润的10%,其他竞争性央企,不过为5%。因此,再提高5%的红利支付水平,对央企的发展并不会构成不利影响,但这一举措则让央企意识到,还利于民,服务于民,是它天然的责任。

对此,可从两方面来看待。首先,央企向国家上缴红利,是由国家作为央企所有者的身份决定的。众所周知,民企的税后利润完全归企业老板支配和处置;而央企是由国家出资创办,其税后利润归国家支配和处置,也就理所当然。否则,国家作为国企出资人的身份何以体现?

从理论而言,国家创办企业,不是要它在市场与民争利,而是要实现国家一些特殊的目的和特定的任务,解决私企不愿解决或没有力量解决的经济与民生问题。就像国资委最近提出的,央企的作用体现在构建“稳定、经济、清洁、安全”的能源供应体系,落实国家宏观调控政策,促进经济稳定发展以及惠民生、稳物价等方面。而目前,国家保障房的建设还存在很大的资金缺口,社保更是一直处于低水平运转状态,物价的高涨也影响到低收入群体的生活。诸如此类的民生问题,亟待政府去解决。央企既然从性质上说是全民企业,还利于民,服务于民,就是其职责所系。

其次,从央企的创利能力看,尽管还存在一些长期亏损、扭亏无望、资不抵债的困难央企,但作为整体,央企的盈利能力这些年无疑有了很大提高。央企在盈利能力提高后,虽然自身还有许多问题需要解决,如有一些按规定应提未提、应摊未摊、应补未补的各类欠账以及长期未处理的各类资产、收入和费用等;对历史遗留的企业办社会、厂办大集体、离退休和内退人员费用负担等,也还未按政策落实到位,但也必须为解决民生问题出一份力。否则,人民要央企、国家要央企干什么?

这里的关键还在于,央企之所以盈利能力比过去有大幅度提高,与国企改制和发展过程中,国家不断向企业注入政策等资源,剥离企业社会负担,甚至直接向亏损企业进行补贴大有关系。换言之,是国家承担了国企改制和发展的很大成本,从而使得国企能够借助上述特殊资源在市场竞争中取胜。国家承担国企成本也就是人民在承担国企成本,所以,国家进而是人民有理由要求央企进行必要回报。

另外,像银行等金融类央企未纳入红利上缴范畴之内,是不应该的,因为国家对银行支付的改制成本非常高昂,但现在它们都盈利丰厚,因此必须要求它们也缴纳红利。

除强制央企向国家分红外,收上来的红利如何使用,亦是一个需要关注的问题。是用先征后返的形式重交给企业支配使用,还是上缴财政用于国家更急需的方面,这反映出央企的红利是不是真的为民所用。从这两年央企红利的支出看,它主要用于国有经济和产业结构调整、中央企业灾后恢复生产重建、中央企业重大技术创新、节能减排、境外矿产资源权益投资以及改革重组补助支出等,真正用于改善民生的很少。这会使得央企向国家上缴红利的意义大打折扣,所以,需要调整红利的支出结构。

受制于央企治理结构的落后以及外部对其监督的不完善,加之维护自身利益的诉求,目前,央企的分红水平还不够高,分红企业也不够多,红利的支出还不够透明。下一步,必须在这些问题的解决上下工夫,真正做到央企红利为全民所分享。

中国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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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1-4 13:38:27 | 只看该作者

傅子恒:央企红利应实现“民享”

一年赚1万亿是什么概念?建立于上世纪90年代初期的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发展近二十年,也不过8000亿元的规模。

财政部在去年年底下发通知,规定从2011年起,央企国有资本收益收取比例统一上调5%,由10%、5%、0三档调整为15%、10%、5%与0四档。通知甫出,引发市场的广泛关注。

央企分红这个话题之所以撩拨起人们的神经与引发如此广泛而热烈的讨论,源于以下两个原因。首先是央企独特的行业与市场地位,尤其是其“全民所有制”身份因而在“理论上”与每一位公民利益切身相关的独特性质。

全民所有,理论上说,每一个中国公民都是股东,企业的收益属于全体人民。只是这个所有权分别由国资委与财政部代理行使(国资委代行了所有权之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全部权力,本应分给股东的红利由财政部代理收取与代理使用)。

央企分红被广泛关注的另一个原因,是上缴红利比例一直过低的问题,与大部分央企所处的垄断性的行业与市场地位并不相称。

多年来,我国在国有企业利润分配方面的制度性安排是将利润留存在企业,以继续支持国有企业发展壮大(所谓蛋糕做大的问题)。今天,大多数央企已经成为行业龙头与“超级强人”,如烟草、石油石化、电信、电力、钢铁、交通运输等,这些行业中的众多企业,或因行业垄断、或因规模集约效应,每年创造出巨额的利润与现金流,已经完全有能力向股东进行更多回报(蛋糕做大后的分配问题)。而有些垄断行业,从社会财富再分配与全社会资产战略配置各个方面来看,甚至有理由要求其上缴大部分甚至是全部的利润。但目前即便是经过此次调整,央企上缴红利的最高比例也只是15%。

就收益而言,2009年央企利润为7977.5亿元,2010年央企利润也将超过万亿。一年赚1万亿是什么概念?建立于上世纪90年代初期的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其资产规模经历近二十年的发展之后,目前也只不过8000亿元的规模。

而相对于央企上缴利润比例问题,市场更关注的一个焦点是央企红利的使用方向。有人认为,作为国有企业中资产规模最大、资产质量最好、盈利能力最强、产权最为清晰的央企,在利润分配中应该真正做到红利“全民所有”。笔者认为,当前可以做到的,是在央企上缴资金的使用方面,应该明确红利所得资金“专款专用”于提升全民福利的用途,比如充实社保基金,改善低收入者的民生困境,解决特定社会群体与个人的特定需求(如建立贫困者的特殊疾病的医疗、教育救助基金)等。建立与完善各类以国家财政为后盾、以国有企业红利为补充的多层次的社会保障机制。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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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5 11:40:05 | 只看该作者

“一是央企去年全年有望实现利润超1万亿元,同比大增50%,再创历史新高。二是从今年起,央企向国家上缴红利的比例在原有基础上提高5%,上缴红利的范围也扩大到1631户。”

今年的房价、物价不也是再创历史新高吗?

原来,央企的实现利润和上缴红利跟通货膨胀是一个理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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