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网讯 记者刘春林 通讯员杨静 超速要被查,开慢车也要被处罚了。深圳市交警局昨日通报称,6月27日起,交警将首次在市高速公路查处车辆低速行驶违法行为,并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从严处罚。 近年来,一些车辆在高速公路上低速行驶,不仅影响其它车辆正常快速行驶,尾灯较暗的低速车辆特别是大货车,夜间占用主车道或超车道,与快速行驶的车辆相撞,导致发生追尾事故的情况也是屡见不鲜。 为减少和降低此类交通事故的发生,深圳交警将在全市高速公路严查低速驾驶行为。目前,深圳交警部门经过认真研究试点,已完成原测速设备的低速抓拍程序升级功能,并通过了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的标定。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的相关规定,高速公路的通行速度最高不得超过120公里/小时,最低不得少于60公里/小时,在正常情况下违反最低限速规定将被处以500元罚款。一年内有前款行为五次以上的,除罚款外,从第五次起每次并处暂扣机动车驾驶证三个月。 27日起,深圳交警将对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不足每小时60公里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查处行动将采用交警移动综合执法车与固定式测速电子设备两种方式进行。为避免因道路拥堵造成的低速行驶行为被查处,固定式测速电子设备暂时仅在凌晨零时至六时的时段内,对高速公路上低速行驶的行为进行查处。 ——高速也带来高风险,太快了将被吊证罚款,太慢了也是要打屁屁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