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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帖] 慈善≠企业社会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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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表于 2011-7-17 20:37:0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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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善≠企业社会责任

作者:汤莉     来源:在线国际商报     发表时间:2008-05-26

两会开幕的前几天,唐山皓宁贸易有限公司董事长周友福拿出100万元人民币与共青团唐山市委共同成立了“唐山皓宁青年创业基金”。今后,唐山市的高校毕业生、下岗失业青年或是返乡农村青年,凡年龄在20至35岁之间,有创业理想和自主创业计划,并有可行性创业项目的,就有机会在经申请后获得创业基金的资助。

  其实,伴随着企业社会责任意识的不断增强,周友福的例子正在人们的视线中不断上演。

  但在企业社会责任愈发受到重视的同时,社会对于“企业社会责任”的理解却并未达成共识。两会期间,众多企业界的代表、委员锁定这一话题,希望尽快纠正公众对于企业社会责任认识的误区。

  迷途采访中,全国政协委员、新希望集团董事长刘永好就向记者诉苦,在前段时间南方遭受罕见的雨雪灾害后,自己在不同的场合都被问及“你们捐了多少钱”。刘永好很无奈,相比企业在促进农业产业化发展和农民增收方面的长期努力,公众似乎总是对于企业捐赠的可量化金额表现得更为敏感。

  相关人士指出,公众对于企业社会责任的认识误区,正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思路,导致很多企业一味满足于自己在慈善公益事业中的表现,而忽视了自己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全国人大代表、正泰集团董事长南存辉还披露,履行社会责任甚至已经成为一些社会机构动辄让企业“捐款”的幌子。

  “民营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总体情况和趋势是好的,但也存在一些不足。”全国政协委员、大连万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裁王健林在全国政协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发言中指出:部分民营企业满足于捐款捐物等社会责任的表层要求,忽视诚信经营、关爱员工、保护环境等社会责任的基本义务;缺乏承担社会责任的内外部制度保证;没有将社会责任内化为企业的价值观,没有把企业的发展战略与承担社会责任有机地结合起来……

  焦点资料显示,目前民营经济的总产值占到GDP的50%左右,民营经济的税收占全国税收总额的近一半,民营经济带动的就业也已占到新增就业的75%以上。作为改革开放以来的最先受益者和先富起来的新阶层,民营企业在企业社会责任的话题中已经成为公众的焦点。

  对此,民营企业界的代表、委员也发出“勇于承担社会责任”的宣言。而现在,问题的关键是:如何履行社会责任,履行哪些社会责任。

  王健林表示,企业的社会责任应包括法律政策规定的强制性内容和主要依靠企业家自觉履行的道德层面的内容。他把这些内容具体归为五个方面,在慈善捐助、扶贫济困之外,还包括诚信经营,照章行事,为社会提供合格、优质的产品和服务;关爱内部员工,与外部的上下游伙伴合作共赢,建立和谐关系;保护环境、节约资源;传承文明。“作为政协委员,对国家的民主政治有所担当,积极参政议政,为民呼吁,其实也是在履行社会责任。”

  规范为了引导企业社会责任的有序发展,代表、委员纷纷建议加快制定企业社会责任考核标准和评价体系。

  他们认为,可借鉴西方国家从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环境保护、慈善捐助的角度评价企业社会责任的做法,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的企业社会责任评价体系,并由权威机构参与评价体系的研究和制定工作。

  全国政协委员、传化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徐冠巨此次就递交了《积极推进民营企业社会责任标准体系建设,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贡献》的提案。“企业的社会责任应该是全方位的、立体的。”他希望,标准体系既要便于政府的引导和评价,便于公众的监督和评估,更要便于企业的切实履行,突出系统性、指导性和实用性。

  同时,也有企业家希望政府能制定激励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相关政策,将税收政策、信贷政策、土地政策、荣誉政策与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情况挂钩,支持和鼓励企业践行社会责任;而对于不履行社会责任的企业,加重处罚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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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发表于 2011-7-17 23:35:28 | 只看该作者

很支持这个标题所表达的观点。

[此帖子已经被作者于[lastedittime]1310948979[/lastedittime]编辑过]
3#
发表于 2011-7-18 01:10:39 | 只看该作者
QUOTE:
以下是引用xiaowang在2011-07-17 23:35:28的发言:

很支持这个标题不表过观点。

是说:很支持这个标题所表达的观点吗?

4#
发表于 2011-7-18 08:30:44 | 只看该作者
QUOTE:
以下是引用若我安可在2011-07-18 01:10:39的发言:

是说:很支持这个标题所表达的观点吗?

是的,安可,我已改正了。

晕乎乎的写字还是不行,会写错字,呵呵。

谢谢安可。

5#
发表于 2011-7-18 12:52:19 | 只看该作者
QUOTE:
以下是引用xiaowang在2011-07-18 08:30:44的发言:

是的,安可,我已改正了。

晕乎乎的写字还是不行,会写错字,呵呵。

谢谢安可。

昨晚除了卡啦还喝酒啦?

呃,难怪。

6#
发表于 2011-7-18 15:16:46 | 只看该作者

确实,就这个标题,是需要我们的一些企业家包括政府组织的学习一下。

7#
发表于 2011-10-12 14:17:17 | 只看该作者

我以前也有这方面的认识错误。

学习了。

另外一点,还是中国官方对这方面的宣导不够。

外力推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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