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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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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29 13:48:5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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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的fficeffice" />

  用记录证实产品质量符合规定要求,质量体系运行有效及实施必要的追溯。

2 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本厂质量体系运行,产品质量验证和来自供方记录的控制。

3 职责

3.1 供销科负责

   供方记录的长期归档保管。

3.2 质检科负责

  检验记录的归档保管。

3.3 生产技术科负责

 a)全厂记录的统一控制;

 b)除上述3.13.2以外的全厂质量活动记录的收集及长期归档管理;

3.5 质量负责人负责记录控制的全面领导。

4 程序

4.1记录的标识、编号、发放、更改及其文件格式

ffice:smarttags" />4.1.1各部门负责人组织有关人员编制本部门控制条款所需记录的文件

格式并予以审阅

4.1.2记录发放时经生产技术科统一印制,不再登记,当记录填写后须按文件发放时,执行《文件控制程序》。

4.1.3生产技术科对所有记录编号、更改、作废销毁时均执行《文件控制程序》,并填写其中记录。

4.2记录的填写及填写失误的更改

4.2.1填写应做到:

  a)不得使用铅笔填写;

  b)字迹工整,清晰,标点符号、计量单位准确;

  c)各个栏目的文字含义明确,具有可追溯性;

  d)有效数字位数完整,计算公式、给定常数齐全,使用依据明确有效;

  e)活动的日期及其责任人、审批人签字齐全且符合程序文件的规定;

   f)记录的页次应予以明示;

   g)必要时,应标注相关的附件名称及其份数。

4.2.2填写失误的更改

a)填写失误时不得涂抹,不得在原有文字上进行更改;

  b)应将错误的内容划一斜杠,在其附近空白处填写正确的内容,然后应注明更改人的姓名及更改日期。

 

 

4.3记录的保管

 

4.3.1记录的保管分现场保管、部门保管和归档保管三种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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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4-29 13:49:12 | 只看该作者

ffice:smarttags" />4.3.2记录的保管部门、人员及责任fficeffice" />

  a)现场保管由记录的填写人予以承担应保障其可靠及有效传递;

  b)部门保管由各部门的文件管理员予以承担,每月将现场使用完毕的质量记录从现场收回,装订成册,按期归档。对于本部门长期保管的记录应进行编目登记,填写“记录保管登记表”,并按程序文件规定的日期予以归档。应保障其有效使用和齐全完整;

  c)归档保管应按4.3.3规定的部门及人员予以承担并按本程序实施归档保管的要求,各类记录按《记录控制清单及保存期限》规定保管期限。归档保管的记录应由其责任人填写“文件发放回收登记表”,应保持登记内容及份数与实物相符。不同用途、不同部门、不同载体的记录应适当区别存放及保管。

4.3.3记录归档保管的分工

  a)供销科的文件管理员负责全厂供方记录的长期归档保管;

  b)生产技术科的文件管理员负责上述a.规定以外的其它质量记录的长期归档保管。

4.3.4长期归档保管质量记录的场所应具有防潮湿、防鼠害及其它防止损害的环境条件。存放质量记录的器具应专物专用,不得将质量记录与其它资料、图书、办公用品等杂物混放。当质量记录利用计算机管理、以硬拷贝或电子媒体的形式贮存时,应具有防病毒感染,防磁等抗干扰的安全措施。

4.4记录的查阅和借阅

4.4.1本厂人员因工作需要而查阅记录时,由保管部门负责人同意后查阅。

4.4.2顾客或其代表查阅时,应经管理者代表同意,可指定人员引导,到该记录保管部门查阅,以可由保管部门提供复印件。

4.4.3第三方质量体系审核查阅质量记录时,应由质量负责人通知归档管理责任人提供。

4.4.4记录的原件一般不得由各种查阅人员带走,必要时内部人员需经质量负责人批准,并及时归还,不得丢失。

5 相关文件

 aC2.3《记录控制清单及保存期限》

6 记录

 aD2.3-1《记录保管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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