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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乐福怎样在中国“变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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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30 14:11:5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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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改委26日宣布,家乐福,沃尔玛在部分城市的连锁店涉嫌价格欺诈,发改委已责成地方价格主管部门对其进行处罚。…[详细]

如果留意近段时间的新闻便会发现,家乐福频繁的成为负面新闻的主角,此前,两大食品巨头中粮与康师傅分别公开表示与家乐福合作出现裂痕;电视台曝光家乐福卖场价签的“价格游戏”;纸媒揭秘家乐福隐蔽用工、怀孕女工遭辞退;上海家乐福又曝出职工12年未涨工资…

这家已经在中国成功经营了15年的外资零售企业正面临诸多质疑,而且这些质疑一次次的打破人们对“外企”遵纪守法,管理完善的固有印象。

人们不禁发问:家乐福为什么来中国就变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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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1-30 14:13:38 | 只看该作者

一、它曾是行业先行者

家乐福是中国第一家大型外资连锁超市

家乐福是第一家试水中国市场的大型外资连锁超市,1995年,家乐福进入中国的时候,当时的中国内地零售业还是百货商场的天下,百货商场的模式是商场引进供货商,甚至供货商直接在商场内经营,价格由供货商说了算。而家乐福等大型超市的模式是把供货商手里的商品一次性买断,然后再转身变为卖家,小幅加价卖给顾客。

如果说传统百货商场是帮供货商赚消费者的钱,那么家乐福模式就是帮消费者跟渠道商压价,这一模式很快就取得了巨大的成功,消费者发现在家乐福购买商品比传统的商场要便宜得多,家乐福也很快占据了渠道优势,成为第一家在中国打响的外国超市品牌。

3#
 楼主| 发表于 2011-1-30 14:14:11 | 只看该作者

二、政策管制,不得不独创单店模式

家乐福的中国式冒险

继家乐福之后,全球最大的零售商沃尔玛也在96年进入中国,后来还有普尔斯马特,大润发,好又多等等,但当时他们都遭遇了共同的政策障碍。因为当时,国务院原则上只同意在上海、北京等6个城市及深圳、珠海等5个经济特区“各试办一至两个中外合资或合作经营的商业零售企业”,在具体审批当中,还严格规定了“从事批发业务的合资企业中,中方出资比例应在51%以上”。

这些政策限制让其他几家洋超市望而却步,而家乐福则从此开始了它的中国式冒险。以首家在华店铺——北京国展旁边的创益佳店为例,家乐福先是和一家名叫“中创商业”的中资公司合作,在中国注册了合资的“家创商业管理公司”。但按照相关规定,家创商业管理公司只能做咨询管理,不能进入经营业务。于是,中创商业公司又注册了一家商业公司“创益佳商城”,作为中创全资的子公司。这样一来,创益佳就可以不受有关政策的限制而进行商业经营活动。最后,创益佳公司把一切业务全部托管给了合资的家创商业管理公司。作为家创公司的大股东,家乐福集团也就自然而然地介入了北京创益佳公司,在所经营的超市中打出了“家乐福”招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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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1-30 14:14:52 | 只看该作者

三、出让股份,单店进一步独立

家乐福对各地分店的管理和约束力进一步下降

尽管冒着政府惩罚的风险,家乐福仍然很快在各地都找到了中创这样的合作伙伴。当时中国各地政府引进外资的心理非常迫切,是家乐福顺利领到通行证的原因之一,而且家乐福由此化整为零,各分店就近采买、相对独立合算,其税收结算尽归地方,也很迎合地方政府的口味。

2001年,国务院相关部门着手清理地方政府越权审批外商投资企业经营许可等问题,家乐福很快成了重点整顿对象。当年11月和次年8月,国务院连发两道禁令,对家乐福的扩张做法紧急叫停。重压之下,家乐福不得不暂时放弃了“每年开设10家店”的计划。2002年,国务院又勒令家乐福进行全面整改。在华27家门店35%的股权,不得不出让给中方企业。一时间,风头正盛的家乐福严重受挫,而被强制出售股权,也导致家乐福对各地分店的管理和约束力进一步下降,和沃尔玛等超市坚持统一进货,集中管理不同,家乐福的单店越来越呈现独立态势。《第一财经日报》报道指出,家乐福实施店长负责制,上级部门主要考核店长两个指标,一是销售量;二是毛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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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1-30 14:15:13 | 只看该作者

四、管理分散,商业贿赂乘虚而入

家乐福6名员工在朝阳法院刑事法庭受审

中国市场的回扣是普遍存在的潜规则

家乐福实行店长负责模式,店长手中拥有包括订货、定价、促销、商品采购建议、人事等全方位的权责,门店有自己的采购小组,根据实际销售情况选择或淘汰商品,且可以根据周边竞争对手情况,随时调整产品价格,这样一来各店都有自己的采购权和定价权。但随之而来的是过于分散的门店管理成为滋生腐败的温床,假冒伪劣产品,频频进入商场。

在中国大陆以外的一些国家和地区,对于商业贿赂有极强的打击力度,例如香港廉政公署的商业犯罪调查科甚至将小饭店收取回扣的采购员送上法庭,而中国内地市场的回扣已经成为普遍存在的潜规则,缺乏相关监管,家乐福自己也缺乏行之有效的监督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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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1-30 14:15:36 | 只看该作者

五、商业贿赂之下,频现商品质量危机

员工受贿后让假冒伪劣产品进入商场

《法制日报》报道,2008年3月5日,青岛市水清沟工商所执法人员在四流南路60号清水苑小区13号楼查获一处非法窝点,涉案人员将大批2004年至2007年生产的已过保质期的“香辣王”、“调味油”、“番茄酱”、“麻婆豆腐调料”等商品原包装拆掉,换上伪造的新包装,大量输入家乐福销售。工商人员还发现了家乐福与非法窝点签订的全年合同,并在家乐福超市发现涉案商品。

据媒体报道,在青岛某家乐福商场中销售的假冒伪劣产品还包括过期的佳厨牌面食香料酱(2007年1月10日生产,保质期24个月,2009年1月10日到期,已过期两月有余),河南雪洋绿色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雪洋”牌瓶装矿泉水竟没有生产日期。此外,上海家乐福还曾发现假冒LV皮包,最终导致家乐福对LV集团做出赔偿。而这些明显的假冒伪劣商品之所以能够顺利进入家乐福,和商业贿赂显然难逃关系。2007年8月,家乐福北京区域包括店长在内的8名经理级员工因涉嫌收受供应商贿赂被警方拘留。这些员工都是在收受贿赂后让假冒伪劣产品进入商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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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1-30 14:15:54 | 只看该作者

六、媒体选择性监督,导致口碑越来越差

家乐福更容易成为负面新闻主角

在中国要搜索大型商场欺诈消费者的新闻,你会发现家乐福往往成为故事的主角,这也与中国新闻圈的生态有关:大商场一般都是本地报纸,电视台的合作单位,每年投放大量广告,因此本地媒体在接到消费者对他们的投诉之后,一般都会拒绝报道,偶尔协助消费者与其进行协商,把问题解决掉即止。而且这种纠纷一般涉及数额较小,对垮地区的媒体而言也并无报道价值。

而外资商场虽然也能受到这种优待,但在3.15消费者权益日等等需要“抓坏典型”的时候,外资商场又容易成为报道大商场负面新闻的目标,例如某些家乐福的熟食区未设防蚊设备,就会被媒体进行指责。2003年,洽洽、阿明、正林等11家知名炒货品牌结成“联盟”,他们通过上海炒货行业协会要求家乐福减免部分收费,此事本属行业串通涨价行为,按国内相关法律应该处理涨价者,然而媒体却几乎一边倒的突出家乐福对供应商收费太高。

结语:

在我们谴责家乐福的同时,也不妨想想为什么这家曾经欧洲零售市场的领头羊进来以后会变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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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1-30 14:18:19 | 只看该作者

徐立凡:家乐福沃尔玛一到中国就变坏?

 2011年01月28日  08:22   京华时报    徐立凡

徐立凡 本报特约评论员

原题:家乐福沃尔玛价格欺诈底气何来

两大跨国零售巨头的商业地位与拙劣的“价签戏法”形成的鲜明对比,不仅大大“消费”了其社会信誉度,也足以颠覆人们对于两家传奇企业的公共道德想象。

根据多个地方消费者的举报,国家发改委日前宣布家乐福、沃尔玛等超市在部分城市的连锁店存在虚构原价、低价招徕顾客高价结算、误导价格标示等欺诈行为。发改委已责成相关地方价格主管部门依法责令这些超市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罚款。

两大跨国零售巨头的商业地位与拙劣的“价签戏法”形成的鲜明对比,不仅大大“消费”了其社会信誉度,也足以颠覆人们对于两家传奇企业的公共道德想象。

由此而生的疑问是:缺乏社会责任,轻视甚至戏弄消费者的企业,只能是要被市场唾弃的企业,两大商业巨头的发展史也表明,价格欺诈并非其成功范式的组成部分。那么,何以在中国敢于这样做?什么样的激励造成了现代版的“橘生淮北则为枳”?

一方面,是曾经习以为常的商业环境培养了两大巨头不同于以往的经营套路。家乐福和沃尔玛都习惯了没有同等级竞争对手,都习惯了享受倾斜的政策照顾。这两点足以让企业自大起来,并降低对消费者利益应有的尊重。另一方面,消费者主权的迟迟不能确立又助长了两大巨头对于消费者的懈怠。在侵犯消费者权益成本很低,个体消费者维权成本太大的情况下,这种懈怠很容易发展为对于消费者的欺诈。

跨国商业巨头不惮于涉水欺诈的事实证明,在利益诉求面前,再成功的企业,其品牌效应和内在规范并非保证市场秩序良性运转的可靠屏障,维护消费者权益必须依赖于外在监管的有效性。跨国巨头如此,本土企业也是如此。在家乐福和沃尔玛被行政监管纠错的同时,还需要追问:本土企业是否也处在类似的商业环境中?是否也时常有欺诈消费者的行为发生?

消费者显在的弱势地位决定了类似的商业欺诈是大概率事件,这已无数次为经验常识所证明。此次家乐福、沃尔玛被处罚,无非是又一次揭开了行业坏规则的盖子。一个不利于消费者的市场,必然会导致坏规则的通行,无论是什么性质的企业。

从这个角度说,对于两大外来巨头被处罚,幸灾乐祸毫无意义,以之为戒改善消费环境才有价值。这不仅需要政府监管到位,还需要法律监管跟进。如此,消费者用脚投票才能真正实现,市场的净化功能才能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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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30 19:27:43 | 只看该作者

例如现在,如果要去采购日用品,都只能选择附近的家乐福或者沃尔玛。

每当这时候,我们在途中也会谈起这些话题。

一个行业所谓的潜规则,都是在低于水面的地方默然运作了许久。在只是作为消费者的角度而言,我们只能在买单的时候打醒精神。而作为这些企业在进入中国后为何会变坏,除了指责中国国情,我想应该还有其他更深层次的原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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