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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童被“遗忘”在校车上闷死,你还是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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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表于 2010-8-3 14:36:3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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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7月31日西安市新城区水泥制管厂幼儿园发生一起幼儿校车内窒息死亡恶性事故,现就有关情况通报如下:新城区水泥制管厂幼儿园死亡幼儿姓名凌钰涵,女,2岁半。2010年7月31日8:30分,水泥制管厂托儿所园长兼司机朱雷和一名本园教师在秦梦街石库将凌钰涵接到校车上,当日下午16时左右,朱雷发现凌钰涵靠在副驾驶的座位上,遂马上将孩子送到唐城医院抢救,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目前,警方正在调查处理当中。

2010719,广东省江门市金晖幼儿园发生校车闷死学童事故。该园一名3岁学童由于被老师遗忘,困在车内长达8个小时,窒息死亡。根据警方当天的出警记录,廖浩然的尸体是在接送他的校车中被发现的。打开车门,孩子躺在离车门不到一米的地方,嘴唇发紫,两条胳膊耷拉着,呈熟睡状态。

201071,茂名市4岁女童邓圆圆被遗忘在封闭的校车内,高温下被活活闷死。

2010519,潮州市潮安县磷溪镇一名4岁女童被遗忘在校车内,发现时已经窒息致死。

——接二连三的校车闷死幼儿案,让我义愤填膺!寝食不安......

——作为幼儿园的老师、司机们,假如是你们自己的孩子,你会把他遗留在校车内闷死吗?

——一再的“学位紧张”、一再的“学费上涨”的背后,你们就这样草菅人命、扼杀幼童吗?

——作为幼儿园的老师、司机们,假如是你们自己的孩子,你会把他遗留在校车内闷死吗?

——一再的“学位紧张”、一再的“学费上涨”的背后,你们就这样草菅人命、扼杀幼童吗?

——一再的“学位紧张”、一再的“学费上涨”的背后,你们就这样草菅人命、扼杀幼童吗?

2010519,潮州市潮安县磷溪镇一名4岁女童被遗忘在校车内,发现时已经窒息致死。

——接二连三的校车闷死幼儿案,让我义愤填膺!寝食不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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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519,潮州市潮安县磷溪镇一名4岁女童被遗忘在校车内,发现时已经窒息致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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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楼主| 发表于 2010-8-3 14:52:11 | 只看该作者

不好意思,太过气愤了,把个版面也整得够寒碜的!

3#
 楼主| 发表于 2010-8-3 15:56:00 | 只看该作者

小时候常跟爷爷赶鸭子回笼,我都记得清点只数,不可漏点一只,更何况是接送幼童校车上活生生的小孩呢!

这样的幼儿园,这样的老师,这样的司机,你们连车上有几个小孩都数不过来,还凭什么办幼儿园呢?

4#
发表于 2010-8-3 16:48:23 | 只看该作者

不忍看这样的贴子

5#
发表于 2010-8-3 21:09:38 | 只看该作者

再看看所谓的校车,有多少辆不是报废车“改装”的,曾看过一个报道,一个小孩在车上座位上玩耍,蹦起来,结果该位置底板脱落,小孩从“洞”中掉到车下了.

而人家美国的校车又是什么样的?以铁甲车的材质制作的,普通的车,无法与之抗衡!

有时,无法让人不“崇洋媚外”!

6#
 楼主| 发表于 2010-8-4 08:38:37 | 只看该作者

的确如此。

我一向不怎么奉承老外的“人权”观,但至少人家尊重生命、保护生命!

7#
发表于 2010-8-4 11:50:26 | 只看该作者
如此恶性事件一而再再而三地发生,幼小的生命何时才能够得到尊重与保护?
8#
 楼主| 发表于 2010-8-7 11:29:59 | 只看该作者
建议国家教育部、公安部对中小学、幼儿园校车司机严格实施上岗证(须经专门培训考核)制度,光有驾驶证无校车司机上岗证者一律不得从事校车接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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